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题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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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9、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申请参加诉讼。


只能在他人之间诉讼的基础之上,在法院对他人之间的诉讼做出裁判之前参加诉讼。 二审程序中,没有参加一审程序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接受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由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二审中的第三人为重审案件的当然参加者,无须另行申请。

第2题:

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申请参加诉讼。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声明其对本诉原、被告争执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请求必将同原告和被告的主张发生冲突。

第3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权利与义务方面的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申请或经人民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行为对本诉讼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上诉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上诉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故A、B、C三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故D项说法错误。

第4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D.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应掌握区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第5题:

有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而参加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而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申请而直接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和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能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ABC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
ABC。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故A项正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的差异:(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通过申请或者由法院追加的形式参与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能申请参加。(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拥有撤诉、上诉的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仅仅在判决承担责任的时候才能上诉,却不能撤诉。因此B、C项均正确。无论是哪种第三人,他们均与本诉的当事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如他们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具有比较好理解,因为他毕竟不是本诉当事人,自然不能对本诉的管辖提出异议,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是主动参加诉讼的,即他参加之时就已经认可了法院的管辖,如果他不认可法院的管辖,可以向他认可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故也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必要。因此D项错误,他们均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申请撤诉。

第6题:

下列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的叙述中,错误的有( )。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放弃、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是将原诉的原告与被告作为共同被告,而自己处于原告的地位;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处于被告的地位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通常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常是为了维护他人的利益


正确答案:CD
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第三方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将本诉的原告、被告作为被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是原告,又不是被告,享有不完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二者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

第7题:

法院能否通知啤酒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A.法院应当通知啤酒厂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B.法院应当通知啤酒厂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啤酒厂以起诉的方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法院不能通知啤酒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
D。

第8题:

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


参考答案:

只能在他人之间诉讼的基础之上,在法院对他人之间的诉讼做出裁判之前参加诉讼。
二审程序中,没有参加一审程序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接受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由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二审中的第三人为重审案件的当然参加者,无须另行申请。


第9题:

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参考答案: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声明其对本诉原、被告争执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请求必将同原告和被告的主张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