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李四之间有一个委托合同,则张三在从事委托行为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三解除委托合

题目

张三与李四之间有一个委托合同,则张三在从事委托行为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三解除委托合同,给李四造成损失的,张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B.张三必须亲自完成委托事务,但如果李四同意,或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李四的利益,张三可以转委托,张三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对转委托第三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C.张三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均要交付给李四

D.张三超越权限给李四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6、张三与李四为新婚夫妻,婚前张三的父母表示他们已出资为二人购买婚房一套,但在产权登记时将房子仅登记在张三名下。后张三与李四因感情破裂离婚,则此时房子属于:

A.张三父母所有。

B.张三所有。

C.张三和李四共同所有。

D.张三父母和张三共同所有。


D

第2题:

张三与李四有仇。某日,张三见李四前往公用的水井打水,便抢先一步在水井边上辱骂李四,李四生气欲打张三,张三一脚踹中李四,李四倒地后脑着水井沿石头而死亡。张三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


× 64.×【解析】张三在公用水井中下毒,危害了公共安全,因此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3题:

以下哪种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

A.张三与李四协商订立一份租赁协议

B.张三向李四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C.张三设立了一份遗嘱

D.张三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


张三与李四协商订立一份租赁协议;张三向李四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张三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

第4题: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未就履行顺序作约定,( )。

A.如果张三没有履行合同,则李四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B.如果李四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则张三有权只交付一半的西瓜
C.如果张三只交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如果张三只给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以张三履行不完全为由解除合同
E.张三在履行其义务的同时,可以要求李四给付货款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在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5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第6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代理的是( )。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

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

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

D.张三是某公司董事长,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要件包括:以本人的名义、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由本人承担。A项符合代理的要件,属于代理行为;B和C项李四的行为是事实行为,不属于代理;D项中张三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其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而不属于代理行为。

第7题:

张三和李四是同事,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张三一怒之下,挥刀砍向李四,致李四重伤.事后,张三和李四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由张三赔偿李四10 万元,李四不向公安部门报告.后因群众举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张三有期徒刑l0年,同时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因为“私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此案中张三和李四之间没有形成法律关系

B.引起张三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张三和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

D.法院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所形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关系中张三的义务是绝对义务


正确答案:ABD
考点:法律关系讲解: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法律关系。严重刑事案件
中的“私了”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不受法律保护。但此案中,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张三因为侵权而需对李四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从而在二者之问形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关系。此赔偿关系中张三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李四,因此,该义务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此,A、D项均错误。
引起张三与司法机关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张三砍伤李四的伤害行为,不是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是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控制的,而法律事件是人的主观意志不能控制的。因此,B项错误。
由合法行为引起因而不需要法律制裁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由违法行为引起而需要法律制裁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平权性法律关系和隶属性法律关系,前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后者彼此之间不平等。引起张三和司法机关之间法律关系产生的是张三的伤害行为,并且作为制裁的对象,张三和法院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因此,此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

第8题:

张三和李四是同事,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张三-怒之下,挥刀砍向李四,+致李四重伤.事后,张三和李四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由张三赔偿李四10万元,李四不向公安部门报告.后因群众举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张三有期徒刑10年,同时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因为“私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此案中张三和李四之间没有形成法律关系

B.引起张三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张三和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

D.法院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所形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关系中张三的义务是绝对义务


正确答案:ABD
54.答案:A、B、D 考点:法律关系讲解: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法律关系。严重刑事案件中的“私了”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不受法律保护。但此案中,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张三因为侵权而需对李四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从而在二者之间形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关系。此赔偿关系中张三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李四,因此,该义务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此,A、D项均错误。引起张三与司法机关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张三砍伤李四的伤害行为,不是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是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控制的,而法律事件是人的主观意志不能控制的。因此, B项错误。由合法行为引起因而不需要法律制裁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由违法行为引起而需要法律制裁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平权性法律关系和隶属性法律关系,前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后者彼此之间不平等。引起张三和司法机关之间法律关系产生的是张三的伤害行为,并且作为制裁的对象,张三和法院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因此,此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

第9题: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代理?()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

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

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同

D、张三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