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02年5月进入一家单位03年8月买社保的时候和我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至今一直没有再签订过今年单位以解体重组为理由要解雇我给我算了10年拿10个月工资把02年的社保给我补上了其他什么都没了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用人单位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这么多年是不是该按照劳动法上的规定给我双倍工资?我还能享受到哪些补偿?

题目
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02年5月进入一家单位 03年8月买社保的时候和我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 至今一直没有再签订过 今年单位以解体重组为理由要解雇我 给我算了10年拿10个月工资 把02年的社保给我补上了 其他什么都没了 请问 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用人单位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这么多年 是不是该按照劳动法上的规定给我双倍工资? 我还能享受到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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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B、本单位职工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者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三倍的工资。


参考答案:A

第2题:

社保滞纳金由谁交?

在职期间单位没按照规定交社保,离职后劳动部门要求单位给我补交,但由于之前一直没有联系上我,后来补交社保产生的滞纳金由谁来付?


单位承担。
由单位承担的,因为最重要的是单位当时没有按时给你交。
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可以认为未交保险金的责任应当用人单位承担。
应该由单位来负担

第3题:

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怎样规范续签合同?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7月到期,但用人单位至今还没有与我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我仍然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工资待遇也都没有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与自己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由于《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过渡安排,《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因此,你所在的单位应当在2008年2月1日之前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否则,也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即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题:

劳动合同,我怀孕七个月,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与公司签订到2013年的劳动合同,但现在我怀孕7个月,公司要辞退我。并只补我两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
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你同意,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的补偿金跟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有关,每满1年有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另外,如果公司是通知你就让你立刻走人的话,还应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可以寻找法律帮助。因为你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婚育,怀孕都依法享有假期,如果劳动部门因这个辞退,你有权起诉公司,获得你该有的权益。两个月的工资少了,不符合标准。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2、  孕期的女员工,如果没有极特殊的情况发生,是不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第5题:

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满10年了,去年公司先是将我从财务管理岗位降到出纳岗位(降职没降薪),等我合同到期就不和我续签合同并打算经济补偿我,我不同意,后经协商,双方续签了一年。今年合同又即将到期,公司还是只肯跟我续签一年,去年已经妥协了一次,今年我肯定要和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公司去年和我签订的一年合同违法吗?我的情况适用此条规定吗?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二倍工资赔偿吗?


你可以提出双倍工资的请求,但公司拒付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这样的话在公司就没法呆了,要么辞职的时候提出双倍的仲裁请求。
员工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约、订约,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永久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你去年和单位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不违法。你在你这个1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的话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了。
当然可以,你现在的实际工龄超过十年,你可以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该没有理由拒绝。不论你这次签的是否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如果公司不同意,应该算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应该给你工龄补偿的2倍。你的工龄实际是10年零9个月,应该补偿你11个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不成,到劳动局投诉,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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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请问我这样自动离职有什么后果?

我以前在一家单位工作,然后有另外一家单位把我挖过去了,并承诺那边没发的工资和年终奖他都会补给我,现在我在这边做了六个月了,因为种种原因,不想做了,所以我就自动离职了,这边扣了我将近一个月工资,我也没要,他现在说我是骗他钱,叫我把他补给我的钱还要还给他,请问我有违反劳动合同吗?(我们有签劳动合同)

合同上写:如果乙方辞职需向甲发以书面形似提交离职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在离职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后离开工作岗位。 别的没什么条款,


你没有提出申请不?我想你的后果是在原来那家公司干不成了,那一个月工资也要不到了。

请按合同申请离职 很简单的过程 也不会向你要补偿上的。

第7题:

劳动合同补偿怎么处理

你好,我公司由于搬迁,有个员工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来了差不多5个月,为他交了社保,但是现在公司要辞退他,他就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起诉我司,要求补偿双倍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该怎么应对和处理?


再支付4个月工资,复印件也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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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下列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选项格式:A、用人单位以拖欠工资的方式使劳动者与之续签劳动合同B、劳动者伪造学历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的办公室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与年龄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考答案:ABC

下列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选项格式:A、用人单位以拖欠工资的方式使劳动者与之续签劳动合同

B、劳动者伪造学历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的办公室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与年龄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签了劳动合同没买社保 而且还写了没什么特别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我就赔偿1万元 请问这个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我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请各位大大帮个忙为小弟解惑谢谢


这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律上没有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用工单位钱的。除了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接受用工单位资助进行专业培训而签订了服务协议,如果没有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得不到法律的支付。单位没有为你交纳社保,你可以以没有为你交纳社保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一个月满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也不需要赔偿1万元给单位,反过来,如果你在该单位工作已经满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单位要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这是一份不平等合同,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应。
这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律上没有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用工单位钱的。除了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接受用工单位资助进行专业培训而签订了服务协议,如果没有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得不到法律的支付。单位没有为你交纳社保,你可以以没有为你交纳社保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一个月满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也不需要赔偿1万元给单位,反过来,如果你在该单位工作已经满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单位要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以上两条均可以成为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
其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30日。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保证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退回,或向劳动部门投诉。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中,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在没有开始工作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看企业是否对其进行了前期的培训。如果没有的话,劳动者是不需要赔偿的。
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考试大整理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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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
A.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已签订一次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相关规定的限定情形
E.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过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案:A,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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