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些州的法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选举通常需要得到利益集团的资金支持,这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公正。一项研究表明,在涉案一方是自己的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65%的判决支持了竞选资助人。这说明,给予法官的竞选资助与有利于资助人的判决之间存在相关性。以下哪项陈述最好地指出了上述论证中存在的问题()

题目
美国有些州的法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选举通常需要得到利益集团的资金支持,这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公正。一项研究表明,在涉案一方是自己的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65%的判决支持了竞选资助人。这说明,给予法官的竞选资助与有利于资助人的判决之间存在相关性。以下哪项陈述最好地指出了上述论证中存在的问题()

A该论证不恰当地预设,在涉案一方是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支持资助人的判决比例不应超出50%。

B该论证未能说明竞选资助的额度对判决结果的影响。

C该论证忽略了以下事实:在竞选资助和司法判决完全透明的情况下,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无处不在。

D该论证没有给出竞选资助人在所有涉案当事人中所占的比例。

参考答案和解析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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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去年,美国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的女性与男性一样成功,但是这些官员的候选人中仅有约15%是妇女。因此,竞选这些职位获得成功的妇女人数如此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妇女难于竞选成功,而是因为想竞选的妇女太少了。 下面哪一个如果正确,最能削弱以上结论?( ) A.去年正在任职的妇女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比正在任职的男人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要低 B.大多数没有很强欲望想成为政治家的妇女从来不去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 C.担任地方官员的妇女的比例比担任州和联邦政府官员中妇女的比例要低 D.与男士相比,有更多的想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职位的妇女因为不能得到竞选所需的足够资金而没有参与竞选


正确答案:D
这是一道削弱型题。题干中说,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的候选人中,女性
的比例仅为15%,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想竞选的妇女太少了。A、C两项为无关选项,不能削弱题干结论。B项中,大多数没有很强欲望想成为政治家的妇女从来不去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说明了想竞选的妇女少,对结论起支持加强的作用。只有D项,说明妇女候选人少的原因不是想竞选的人少,而是不能得到竞选所需的足够资金而没有参与竞选,削弱了题干结论。故正确答案为D。

第2题:

一些人对某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中的公正性提出怀疑。但有记录表明:60%的这类案件中,法官的决定对妇女有利,这表明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并没有歧视妇女。下列各项中,最能反对上述结论的一项是( )。

A.该法官在非性别歧视案件中,对女性被告或原告有偏见。

B.许多法官发现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难以保持客观性

C.有证据表明,妇女应当在该法官处理的70%以上的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胜诉

D.该法官审理的大多数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是由一个较低法庭上诉的


正确答案:C
若要否定题干的结论则要证明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有歧视妇女的现象,C项中“应有70%的胜诉高于法官处理的60%,有差距,故选C。

第3题:

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 )。

A.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B.与竞选有关的资金资助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王法官在裁判某民事案件时,发现所有法律规则均无法适用于所判案件,遂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判决,王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B.张法官在对某案件进行判决时,虽有相关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案正义,张法官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张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C.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程序性原则
D.《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为政策性原则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的适用。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

第5题:

有人对某位法官在性别歧视类案件审理中的公正性提出了质疑。这一质疑不能成立,因为有记录表明,该法官审理的这类案件中60%的获胜方为女性,这说明该法官并未在性别歧视类案件的审理中有失公正。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对上述论证构成质疑?

Ⅰ.在性别歧视案件中,女性原告如果没有确凿的理由和证据,一般不会起诉。

Ⅱ.一个为人公正的法官在性别歧视案件的审理中保持公正也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Ⅲ.统计数据表明,如果不是因为遭到性别歧视,女性应该在60%以上的此类案件的诉讼中获胜。

A.只有Ⅰ。

B.只有Ⅱ。

C.只有Ⅲ。

D.只有Ⅰ和Ⅲ。


正确答案:D
解析:复选项Ⅱ不能对题干的论证构成质疑。因为,第一,它不能对题干的论据构成质疑;第二,它不能对题干中从论据到结论的推断构成质疑;第三,它同样不能对题干的结论构成质疑。因为一般的,某人做某件事有难度,不能对某人做成了这件事构成质疑。复选项Ⅰ能构成质疑。复选项Ⅲ显然能构成质疑。

第6题: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CD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的规定,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A选项中向研究生导师请教法律概念,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B选项中乙法官没有受到领导的影响,其行为也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CD选项中法官的行为都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第7题:

实业钢铁厂将竞选厂长。如果董米春参加竞选,则极具竞选实力的郝建生和曾思敏不参加竞选。所以,如果董来春参加竞选,他将肯定当选。为使上述论证成立,以下哪项是必须假设的?( )

Ⅰ.当选者一定是竞选实力最强的竞选者

Ⅱ.如果董来春参加竞选,那么,他将是唯一的候选人

Ⅲ.在实业钢铁厂,除了郝建生和曾思敏,没有其他人的竞选实力比董来春强

A.只有Ⅰ

B.只有Ⅱ

C.只有Ⅲ

D.只有Ⅰ和Ⅲ


正确答案:D
D [解析] Ⅰ项是必须假设的。否则,如果当选者不一定是竞选实力最强的竞选者,那么,就不能根据极具竞选实力的郝建生和曾思敏不参加竞选就得出结论:董来春肯定当选。Ⅲ项也是必须假设的。否则,如果除了郝建生和曾思敏,还有其他人的竞选实力比董来春强,那就同样不能根据极具竞选实力的郝建生和曾思敏不参加竞选就得出结论:董来春肯定当选。Ⅱ项不是必须假设的。即使除了董米春还有其他竞选人,只要他们的竞争实力不强于董来春,那么题干的论证仍然可以成立。

第8题: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

B.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

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

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正确答案:C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第26条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第9题:

去年,美国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的女性和男性一样可能获得成功。但是这些官员的候选人中仅有约15%是女性。因此,竞选这些职位获得成功的妇女人数如此少的原因并不是妇女难以竞选成功,而是因为想竞选的妇女太少了。下面哪一个如果正确,最能削弱以上结论?( )

A.去年正在任职的妇女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与正在任职的男士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相比要低。

B.几乎没有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的妇女与其他妇女竞争。

C.与男士相比,有更多的想竞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职位的妇女因为不能得到竞选所需的足够资金而没能参选。

D.大多数没有很强欲望想成为政治家的妇女从来不会去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


正确答案:C
解析:如果选项C正确,则说明妇女难以竞选成功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想竞选的妇女太少,而是因为她们不能得到竞选所需的足够资金而没能参选。

第10题:

强调判决理由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是英美法系的传统做法。在英国,一份好的判决书不但说理清楚,使判决结果建立在毋庸置疑的基础上,而且在有争议的判决书中,会把法官的不同意见一一加以罗列,最后写明是通过“几比几”做出判决结果的。在美国,许多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写得十分冗长.但美国人喜欢把法官阐述的判决理由看成法官知识水平的体现和防止法官独断专行的保障。
以下对这段话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法官的能力与判决书的好坏有直接关系
B.判决书需要交代清楚判决的理由
C.好的判决书对于判决结果更可靠
D.英美法系是非常合理和完善的法系

答案:B
解析:
文段中主要是在围绕“判决理由”展开论述的,只有B项提到了“判决理由”这一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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