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工程推迟开工。 理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开工日期推迟。
2.图1-20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A、B、F、I、K、M。
总工期=10+15+45+10+20+15=115d。
3.事件2中,为使赶工费最少,施工单位应分别缩短工作K和工作F的工作时间5d和2d,这样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赶工费用最少。
分析与调整过程为:
(1)由于事件2的发生,导致工期拖延7d。
(2)第33天后,可以赶工的关键工作包括F、I、K、M,由于工作K的赶工费率最低,首先压缩工作K,工作K可以压缩10d。如果直接压缩工作K7d,结果就改变了关键线路,关键线路变成了A、B、F、J、M,即将关键工作K变成了非关键工作。为了不使关键工作K变成非关键工作,第一次压缩工作K5d。
(3)经过第一次压缩后,关键线路就变成了两条,即A、B、F、J、M和A、B、F、Ⅰ、K、M。此时有四种赶工方案,见表1-17。
(4)第二次选赶工费率最低的工作F压缩2d,这样就可以确保按合同工期竣工。
赶工费总计=5×1.0+2×1.2=7.4万元。
计划调整后工作L的总时差=115-105=10d。
计划调整后工作L的自由时差=10-0=10d。
4.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8万元的费用补偿。
理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出现质量检测不合格导致的机械台班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工程延期。
理由:工作L不是关键工作,且该工作的总时差为10d,工作L拖延9d未超过其总时差,不会影响工期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