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德是某历史学教授,为因组织因会表演而被起诉的苏某担任辩护人,他在法庭上依据自己对刑法某条款的理解发表的辩护意见属于:

题目
李道德是某历史学教授,为因组织因会表演而被起诉的苏某担任辩护人,他在法庭上依据自己对刑法某条款的理解发表的辩护意见属于:

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任意解释
D.正式解释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最高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学者、专家、法律工作者等非官方主体对法律规范所作的阐明与解释。任意解释是指一般公民、社会团体、诉讼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题干解释的主体是辩护人,且按照自己的理解,故属于任意解释,此题单位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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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高校教师刘某因涉及抢劫罪被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担任刘某辩护人的是( )。

A.律师王某

B.某高校推荐的李某

C.在检察院担任检察官的刘某

D.刘某的朋友黄某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上述人员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其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原则上,检察官不能担任辩护人,故本题最合适的选项为C选项。

第2题:

C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C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通知陈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正确答案:B

第3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4题:

李某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被立案侦查,侦查中李某欲委托辩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B.李某在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其在法院工作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其辩护人
C.李某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李某在押的,也可以由其配偶代为委托辩护人
D.本案李某如果没有聘请辩护人,侦查机关应当通知法援机构为他指派律师辩护

答案:C
解析:
辩护一共分三种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1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注意,虐待被监管人案件的侦查机关并非公安机关,应当是人民检察院。所以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选项A错误。
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可知,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李某的父母属于法院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律师身份。选项B错误。
选项C,根据宪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选项C正确
选项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可知,本案并不属于强制法律援助的情形。选项D错误。

第5题: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二人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本案中,如果王某未委托辩护人而赵某委托了辩护人,则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查看材料

A.可以要求王某委托辩护人
B.可以为王某委托辩护人
C.应当为王某委托辩护人
D.应当为王某指定辩护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根据本案情节,王某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根据《刑诉解释》第4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第6题:

魏某是法学院教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他为犯罪嫌疑人毛某担任辩护人,在法庭他依据刑法理论对毛某的行为作了无罪辩护。魏某的辩护意见属于()。

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任意解释

D、正式解释


参考答案:C

第7题: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要求委托辩护人,下列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担任辩护人

B.王某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辩护人

C.王某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D.王某的辩护律师有权与王某会见或通信

E.王某委托的律师辩护人有权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调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


正确答案:ADE
本题考核辩护人的相关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第8题:

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年试卷二第22题)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莱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9题:

王某是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他为因非法经营罪而被起诉的李某担任辩护人,在法庭 上,他依据刑法学理论对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作了阐述,并综合其他方面发表了意见,最后 被法庭采纳。王某的辩护意见属于?
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法定解释 D.正式解释


答案:B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者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 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前提。法律解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解释主体和 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法定解释、有权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学理解释是指由学者 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做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释。在本题中,王某的辩护意见虽然被法庭所采 纳,但是仍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是学理解释,故B项正确。

第10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原答案为A)【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权利;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责任【详解】《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是公诉案件,故选项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据此,申请回避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据此,赵律师和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张某发问,选项C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据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有权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独立发表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不受当事人意见的拘束,选项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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