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助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元。

题目
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助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元。


A.39428.57

B.32759.96

C.33986.86

D.32781.60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货物,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80000+12000)/(1-30%)×30%=39428.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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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市区卷烟厂2005年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料成本)12000元,增值税 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

A.1971.43

B.2759.96

C.1986.86

D.2781.6


正确答案:A
(80000+12000)÷(1-30%)×30%×5%=1971.43  

第2题:

位于某市的某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3月委托设在县城的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提货时,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00元,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以下办法处理( )。

A.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28元

B.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0元

C.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D.在卷烟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0元


正确答案:A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600×(5%+3%)=128(元)

第3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用自产的烟丝委托某加工厂加工卷烟,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5万元,加工完成后收回20箱(每标准箱250条。每条200支),当月未销售。

(3)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4)自产卷烟1500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5)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6)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比例税率为56%。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部分)。


正确答案: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5×17%+2.2=211.25(万元)
(2)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100+5+20×250×200÷10000×0.003)÷(1-56%)=239.32(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39.32×56%+20×250×200÷10000×0.003=134.32(万元)。
(3)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应纳增值税=670.26-211.25=459.01(万元)。
(4)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400×30%=120(万元)。
 (5)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56%+1500×250×200÷10000×0.003-120=2086.5(万元)。

第4题: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中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
B、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的增值税
D、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E、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B,均可以抵扣,故不计入收回烟丝的成本中。

第5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3%=0.04(万元)

第6题:

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成后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 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

(2)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

(3)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税率: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


正确答案:
(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①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272÷(1+6%)=1.2(万元) 
②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1—30%)=13.1429(万元) 
③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1429×30%=3.94(万元) 
(2)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1+6%)×6%=0.072(万元) 
(3)卷烟厂应纳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O.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4×50%=25.63(万元) 

第7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72)÷(1-30%)=13.25(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25×30%=3.98(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8×50%=25.61(万元)

第8题:

北京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生产销售A牌、B牌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

2009年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B牌卷烟相同的卷烟,已经按规定提供牌号和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收回该加工的B牌卷烟,支付联营企业的加工费用(不含税)28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联营企业已经就该品牌卷烟按规定缴纳了消费税1140万元;

(2)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价330万元,上述烟丝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本月全部领用用于生产卷烟;

(3)发往B烟丝加工厂烟叶一批

B烟丝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0.42

B.28.36

C.25.5

D.21.43


正确答案:D

第9题:

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烟叶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无同类烟丝的市场销售价格。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

A.1504.7
B.1457.14
C.1050
D.2040

答案:B
解析:
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二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二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本题丝加工厂所在地为县城,按税率5%缴纳城建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8000)÷(1-30%)×30%=29142.86(元)
  代收代城建税=29142.86×5%=1457.14(元)

第10题:

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委托乙加工厂加工烟丝,甲卷烟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6万元,当月加工完毕,支付乙加工厂不含税加工费1万元。乙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用于继续生产甲类卷烟3标准箱,并于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万元。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37
B.0.41
C.3.36
D.3.41

答案:B
解析:
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6×56%+3×150÷10000-(6+1)÷(1-30%)×30%=0.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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