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从路边捡得一名3个月男婴,抚养了半年后,觉得难以抚养,便以父亲之名又将男婴卖给乙。甲的行为构成:
A.遗弃罪
B.拐骗儿童罪
C.诈骗罪
D.拐卖儿童罪
第2题:
甲某在某市火车站捡到一个弃婴抱回家准备自己收养,3个月后,其为结婚费用不够与未婚妻产生矛盾,就想把孩子丢掉,好换点钱花,正好此时刘某想要收养孩子,甲某称小孩是自己的亲生子要求刘某给8000元抚养费方可将孩子送给刘某,刘某当即给了其8000元钱。对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拐卖儿童罪
C.构成遗弃罪
D.构成拐骗儿童罪
第3题:
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三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4000元将弃婴卖出。甲的行为构成( )。
A.遗弃罪
B.拐卖儿童罪
C.诈骗罪
D.拐骗儿童罪
第4题:
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市政府对于张大妈的安置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张大妈仅有一处住处
B、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位阶原则
C、张大妈的行为是在主张权利
D、甲市政府的行为是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对张大妈住所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公私双方的利益
A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法的价值,解决这些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有:第一,价值位阶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将公益秩序置于正义的度量之下,故B项是正确的,不应当入选。第二,个案平衡原则。其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上,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故而D项说法正确。第三,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故A项表述的甲市政府对张大妈进行安置并给予补偿是符合比例原则的,A项表述错误,应当入选。张大妈对于房屋的权利属于财产权范畴,甲市政府的拆迁若不给予补偿则是明显侵犯了张大妈的权利,张大妈反对拆迁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第5题:
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3000元卖给乙。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甲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B.甲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
C.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答案:D
解析:《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甲将一名捡回的弃婴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有贩卖儿童的行为,因此甲构成拐卖儿童罪,故本题选D项。
第6题:
: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 )。
A.遗弃罪
B.诈骗罪
C.拐骗儿童罪
D.拐卖儿童罪
第7题:
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3000元卖给乙。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甲的行为构成遗弃罪B.甲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C.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D.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第8题:
甲于某日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对外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50000元的价格卖给无法生育的乙。问: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第9题:
甲捡到一名弃婴,抚养29天后,声称自己的女儿以5000元卖出,甲的行为构成( )
A.遗弃罪
B.拐骗儿童罪
C.诈骗罪
D.拐卖儿童罪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