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关于“共同延误”造成的工期拖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题目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关于“共同延误”造成的工期拖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确定拖期“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B 、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C 、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D 、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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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正确

第2题:

关于工期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一延误是可索赔延误
B:共同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C:交叉延误是可索赔延误
D:非关键线路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答案:B
解析:

第3题:

关于工期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一延误是可索赔延误

B.共同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C.交叉延误可能是可索赔延误

D.非关键线路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正确答案:C

第4题:

在出现“共同延误”的情况下,承担拖期责任的是( )。
A.造成拖期最长者
B.最先发生者
C.最后发生者
D.按划成拖期的长短,在各共同延误者之间分担


答案:B
解析: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 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 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 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者不承担拖期责任。见教材第六章第三 节 P302。

第5题:

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是15个月,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误竣工均按月计算奖金或延误损害赔偿金。施工至第11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竣工时间为第18个月,监理人认可了该进度计划的修改。承包人的实际工期为17个月。下列关于承包人工期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提前工期1个月给予承包人奖励
B.延误工期2个月追究承包人拖期违约责任
C.对承包人既不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也不给予奖励
D.因监理人对修改进度计划的认可,按延误工期0.5个月追究承包人约为责任

答案:B
解析:
用施工工期和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承包商的施工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合同工期为15个月,施工工期为17个月,所以延误工期2个月,工程师对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表示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规定承担的责任。

第6题:

下列关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说法,错误的是()。

A.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B.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C.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D.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仅有权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

答案:D
解析:
@##

第7题:

关于工期延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
B.关键线路上任何工作(或工序)的延误都会造成总工期的推迟
C.共同延误是交叉延误的一种特例
D.非关键线路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答案:D
解析:
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第8题:

62 .在出现 " 共同延误 " 的情况下,承担拖期责任的是( )。

A .造成拖期最长者

B .最先发生者

C .最后发生者

D .按划成拖期的长短,在各共同延误者之问分担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18个月,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误竣工均按月计算奖金或延误损害赔偿金。施工至第14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的竣工时间为第20个月,监理人认可了该进度计划的修改。承包人的实际施工期为19个月。下列关于承包人的工期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提前工期1个月给予承包人奖励
B.延误工期1个月追究承包人拖期违约责任
C.对承包人既不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也不给予奖励
D.因监理人对修改进度计划的认可,按延误工期0.5个月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施工进度管理。用施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承包商的施工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本题的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期为19个月,所以工期延误1个月,监理人对修改后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意味着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10题:

关于工期共同延误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延长
B.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C.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 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D.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期共同延误的处理。选项B 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延长,很难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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