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法学学生旁听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法院涉及案件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题目
四位法学学生旁听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法院涉及案件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属于历史解释
B.乙结合立法时的社会背景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
C.丙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作出解释,属于目的解释
D.丁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释法律规范的含义和内容。A项错误。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文义解释,根据字面的含义进行解释。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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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38题)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正确答案:C

第2题:

某法官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接受被告人家属的贿赂,对刑法条文进行了过于狭义的解释,导致该被告人被无罪释放。该法官的解释为下列哪一项()。

A.限制解释

B.字面解释

C.历史解释

D.体系解释


参考答案:A

第3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正确答案:C
[考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解析]关于无国籍人是否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所以国人和无国籍人均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选项A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1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因而,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选项B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27条第2项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中国籍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选项C正确。考生还应了解向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还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邮寄送达、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以及诉讼代理人嵌达这几种方式。《刑诉解释》第329条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我国公民以及在华的第三国当事人送达有关刑事法律文书,除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外,按照下列程序处理:(1)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将法律文书交外交部领事司转递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指定有关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请求方附有送达回证的,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未附送达回证的,由负责送达的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送达证明。送达回证或者送达证明由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领事司转递请求方。(2)受送达的当事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不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或者因地址不明及其他原因不能送达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注明不能送达的原因。由外交部领事司向请求方说明,予以退回。根据上述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选项D错误。[难度系数]**

第4题:

地方法院依照法律对( )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A.治安案件

B.行政案件

C.刑事案件

D.民事案件


参考答案:BCD

第5题:

公民甲与乙因为民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根据纠纷的性质,征求甲、乙同意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缩短了审理时间,方便了当事人,这符合执政为民的要求

B.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法官丙与甲是同学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于是丙回避,这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C.甲与乙的案件具有代表性,法院在审理后,将此类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对社会做了个普法讲座,这符合服务大局的要求

D.甲与乙的案件虽然涉及个人隐私,属于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但是因为具有代表性,法院仍公开审理,对社会进行了教育,这符合服务大局的要求


正确答案:ABC
80.【答案】ABC 【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事诉讼【解析】 执法为民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故A项正确.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载体,程序是运送正义的方式,程序正当是指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处理,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和程序约束.故B项正确.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法律效果是首要的基本标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是最终的根本标准.故C项正确.

第6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案件旁听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

A.某甲是某抢劫案的目击证人,参与旁听该案的审理

B.某乙涉嫌侵吞公司财产,因为涉及公司秘密,经公司申请,某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某乙的近亲属可以参与旁听

C.某丙是某强奸案的法医,担任鉴定工作,可以参与旁听法庭审理

D.某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某丁是人民法院一名审判员,但是不负责与该案有关的任何工作,他为了观摩学习可以去法庭旁听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有关人民法院旁听的制度。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由以上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A、B、C、D四个答案的做法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

第7题:

关于审判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凡涉及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将案件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C.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O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D.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犯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所以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所以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C项错误,应改为“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D项正确。

第8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明确的案件


正确答案:B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第5条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内容。根据这一修改,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题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同,请考生注意。

第9题: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是否任何人都可以旁听案件?

A、不是。对于旁听人员,也做了相应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B、是,任何人都可以旁听。


参考答案:A

第10题:

所谓公开审理是指()。

A人民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一律对社会公开进行

B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在公共场所举行

C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允许群众旁听、记者采访报道

D人民法院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对案件的审理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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