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为A银行。2019年10月13日,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9年10月15日,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并记载“验货合格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

题目
2019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为A银行。2019年10月13日,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9年10月15日,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并记载“验货合格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

2019年10月20日,丁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在票据上记载“甲公司足额交存票款,即按期支付”后将该汇票交付给丁公司。2019年11月23日,丁公司持汇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且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丁公司拟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A银行承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符合规定

B.丁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丧失了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A银行拒绝承兑

D.A银行已经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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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的,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第2题:

2019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为A银行。2019年10月13日,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9年10月15日,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并记载“验货合格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

2019年10月20日,丁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在票据上记载“甲公司足额交存票款,即按期支付”后将该汇票交付给丁公司。2019年11月23日,丁公司持汇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且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丁公司拟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丁公司可以向其行使追索权的是( )。

A.A银行

B.甲公司

C.乙公司

D.丙公司

答案:B,D
解析:
考察票据法。

(1)选项A:被追索人包括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A银行拒绝承兑,没有成为承兑人,不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2)选项C: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正确答案:A
32.答案:A 考点:票据追索权讲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 款后,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第4题:

2018年9月4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已经承兑的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戊公司有权向(  )追索。

A.甲公司
B.A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B,D
解析: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5题:

(2016年)2015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5月15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25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的字样,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6月12日,戊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时,P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下列票据当事人中,丙公司应对其承担保证付款责任的是()。

A.丁公司
B.甲公司
C.P银行
D.戊公司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A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丙公司)对后手(丁公司)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即丙公司对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对其直接后手丁公司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选项 BC:出票人甲公司和承兑人 P银行不属于丙公司的后手,丙公司无须对其承担保证责任。

第6题:

2019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为A银行。2019年10月13日,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9年10月15日,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并记载“验货合格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

2019年10月20日,丁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在票据上记载“甲公司足额交存票款,即按期支付”后将该汇票交付给丁公司。2019年11月23日,丁公司持汇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且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丁公司拟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
解析:

第7题:

2018年9月4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已经承兑的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未记载背书日期,则视为(  )。

A.背书无效
B.背书效力待定
C.出票日背书
D.到期日前背书

答案:D
解析: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第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A
32.【答案】A 【考点】 汇票的追索权【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即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第9题:

(2018年)2016年7月8日,甲公司为支付50万元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1月8日。乙公司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再次将该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甲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的记载事项中,必须记载的是()。

A.付款人甲公司签章
B.票据金额50万元
C.出票日期“贰零壹陆年柒月零捌日”
D.收款人乙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 A :汇票出票时应当记载 “ 付款人名称 ” ,而非“付款人签章 ” 。但由于该商业汇票由甲公司“签发并承兑”,甲公司只有完成了出票人签章和承兑人签章后才能算 “ 签发并承兑 ” ,因此, “ 付款人甲公司签章 ” 也是必须记载的。

第10题:

(2018年)2016年7月8日,甲公司为支付50万元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1月8日。乙公司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再次将该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关于乙公司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法律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无效
B.“不得转让”字样的记载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C.乙公司对戊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D.乙公司对丁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答案:C,D
解析:
( 1 )选项 B : “ 不得转让 ” 字样属于任意记载事项,记载后将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2 )选项 ACD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有效),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丁公司、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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