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张、王、李、赵各出资1/4,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也未对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作出约定。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的想法。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张某、赵某和李某三人合伙,李某以劳务出资,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对外与丁签订了30万的合同。丁未履行,致使合伙企业损失了30万。李某能否以劳务出资?
第10题:
张某、王某、李某拟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拟定的合伙协议要点如下: (1)李某为有限合伙人,张某和王某为普通合伙人并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张某以劳务出资作价20万元,王某以房屋所有权出资作价50万元,李某以货币出资10万元; (3)合伙企业如有盈利,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 A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张某以企业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合同,B公司依约供货。但B公司按期向A有限合伙企业收取购货款时,王某以张某的签约权限最高为20万元,该合同超过权限金额为由拒绝支付。B公司对A有限合伙企业的内部授权并不知情。该纠纷发生后,张某退伙,退伙结算后从A有限合伙企业取回财产15万元。 由于多次催要不到货款,B公司提起诉讼,要求A有限合伙企业以其现有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张某、王某和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诉讼中,李某以自己为有限合伙人为由提出抗辩,张某则主张自己应仅以退伙时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李某和张某在诉讼中提出的抗辩是否成立?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