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中,说法错误的有

题目
以下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中,说法错误的有

A.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调解书不得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B.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性质上属于消极确认之诉
C.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应当中止执行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时,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原则上应当裁定将再审请求并人第三人撤销之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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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形成之诉

D.共同诉讼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第三人称销之诉的有

A.所有的非讼案件
B.与婚姻关系有关的案件
C.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D.代表人诉讼

答案:A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解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得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n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3)《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4:,《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依此,选项A正确,当选。

第3题: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第三人和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根据案件处理结果与其存在的利害关系,可申请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是因不能归责于该第三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

C.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D.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做出该应被撤销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由此可知,该项认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第三人和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根据案件处理结果与其存在的利害关系,可申请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前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即“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可知该项认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是因不能归责于该第三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B项正确。
C项: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C项正确。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该项认为“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做出该应被撤销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是正确的。即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参考答案ABC

第4题:

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生效判决的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 民事权益,则该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法定期间是()月。

A.6
B.12
C.18
D.24

答案:A
解析:

第5题: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异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两者都是通过诉讼程序撤销已经生效的原审法律文书,保护权利人利益
B:撤销之诉的第三人必须是《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即其具有以当事人身份参加原审的可能性
C:申请再审的案外人只需要是“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民事主体,启动再审的案外人范围要大于撤销之诉的第三人
D:撤销之诉是以前诉的存在为前提,不可以上诉

答案:D
解析:
撤销之诉尽管以前诉的存在为前提,但它系第三人提出的新的诉讼,因而各方当事人如果对其裁判结果,依然可以上诉,故选项D错误。

第6题:

在撤销之诉中,若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实施无偿转让财产或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则原则上应以______为被告( )

A.债务人

B.第三人

C.债务人和第三人

D.债务人或第三人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丙公司由于不知道诉讼的存在而没能参加诉讼;该案经本市两级法院审理作出生效裁判后,丙公司认为本案生效裁判错误,侵犯其合法权益,遂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形成之诉
B.本案丙公司应当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C.本案该市中院受理后,应当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D.法院受理丙公司起诉后应当裁定中止原生效裁判的执行

答案:A
解析:
A选项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作为一个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其进行诉的分类。首先,存在一个生效裁判,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其诉讼请求是撤销或者改变原生效裁判,即撤销或者改变原生效裁判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显然是消灭或者改变一个既存的法律关系,为形成之诉(或称之为变更之诉),表述正确。B选项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表述错误。C选项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由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以起诉的第三人为原告,原审原、被告为共同被告的一个新的诉,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对此提出上诉,表述错误。D选项在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原生效裁判依然有效。当然,考虑到第三人认为该生效裁判侵犯其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继续执行给该第三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民诉解释》规定了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在两种情形下的中止执行,一是该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准许;二是第三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即向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题目中既未提及丙公司提供担保,也未提及其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故法院不能裁定中止执行,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第8题:

下列关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代位权之诉和撤销权之诉的原告皆为债权人

B.代位权之诉的被告是次债务人,撤销权之诉的被告为债务人

C.在代位权之诉中,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撤销权之诉中,受益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代位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正确答案:ABC
57.【答案】 ABC 【考点】 代位权、撤销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入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朱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据此,A项和B项正确.并且,在代位权之诉中,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撤销权之诉中,受益入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C项正确.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笫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据此,D项错误.

第9题:

下列关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代位权之诉和撤销权之诉的原告皆为债权人
B.代位权之诉的被告是次债务人,撤销权之诉的被告为债务人
C.在代位权之诉中,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撤销权之诉中,受益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代位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据此,A项正确和B项正确。并且,在代位权之诉中,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撤销权之诉中,受益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C项正确。
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据此,D项错误。

第10题:

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的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则该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法定期间是( )个月。

A.24
B.18
C.12
D.6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 310
以上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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