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与乙厂签订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同的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是不一样的。但不管双方签订何种类型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义务,即:

题目
甲厂与乙厂签订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同的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是不一样的。但不管双方签订何种类型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义务,即:

A:许可人甲厂应监督被许可人乙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B:被许可人乙厂必须在使用许可人甲厂的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厂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C:许可人甲厂应将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证书交给被许可人乙厂
D:被许可人乙厂应将使用许可人甲厂的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利润的10%交付给甲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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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A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

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商标使用许可的问题。依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就整体而言,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有效。但是,该合同中的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违反了《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该特别约定无效。该特别约定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2题:

恒祥皮具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恒祥皮具厂提供担保,考虑到恒祥皮具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洛明皮具厂找到恒祥皮具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恒祥皮具厂在经审查洛明皮具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洛明皮具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恒祥皮具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B.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o⊙)

C.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D.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D
[考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的质押
D。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是知识产权财产权的质押要符合特别规定。依《物权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由于本题中质权没有登记,故质权未生效,恒祥皮具厂完全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故许可合同有效。而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登记与否的影响。本题答案为D。

第3题:

甲公司将本公司注册商标转让给乙公司,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乙公司开始享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是( )。

A.甲、乙双方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之日

B.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之日

C.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之日

D.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后,予以公告之日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4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 A、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
  • B、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同
  • C、它具有涉外性
  • D、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一样

正确答案:C

第6题:

宜家纺织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宜家纺织厂提供担保,考虑到该纺织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作为返还贷款的担保,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花园纺织厂找到宜家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由于宜家厂经常签订类似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在经审查花园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花园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宜家纺织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B.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C.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D.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D
D。解析:《物权法》第227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司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虽然质权未成立,但是质押合同是生效的,质押权未设立,因此许可合同有效。

第7题:

甲厂(买方)和乙厂(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厂交付甲厂十吨钢材。合同中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关于钢材的交付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参见《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第8题:

天天纺织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天天纺织厂提供担保,考虑到该纺织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花园纺织厂找到天天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天天厂在经审查花园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花园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天天纺织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B.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C.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D.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D
14.答案: D 考点:权利质权讲解:根据法律的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是知识产权财产权的质押要符合特别的规定。《物权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未经登记并不影响其生效,A项和C项被排除。由于本题中质权没有登记,故质权未生效,天天厂完全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专用权。

第9题:

北京A服装厂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名媛”牌服装注册商标,并于2001年5月1日获得核准注册。武汉B服装厂想通过使用北京A服装厂的“名媛”牌商标,销售自己生产的服装。2005年5月1日,北京A服装厂与武汉B服装厂签订了“名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北京A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武汉B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


正确答案:根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本案中北京A服装厂负有监督武汉B服装厂使用其“名媛”牌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责任,而武汉B服装厂应保证使用“名媛”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且武汉B服装厂还必须在“名媛”牌商品上标明其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10题:

如果甲公司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乙公司使用,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应当完成下列行为中的哪些?()

  • A、与乙公司签订书面许可使用合同
  • B、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
  • C、保持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性
  • D、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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