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

题目
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C.省高级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
D.省高级法院可以指令A市中级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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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正确答案:B
【考点】劳动法律关系
【解析】劳动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分别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B项符合劳动法律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其他三种关系均应受民法调整。故选B。

第2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1,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正确答案:
(1)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根据法律的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甲公司和李某同意,乙公司迟迟不答复,视为同意,除张某外,4名股东有3名同意,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虽然甲公司和李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陈某的条件优于甲公司和李某,所以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
张某将自己持有的10%股份转让给甲公司8%,转让给李某2%。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董事会不依法召集股东会会议不属于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法定情形。
(4)陈某有权要求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不召集的,陈某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41条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监事会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依据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第3题: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是()。

A、甲将一块人造水晶石当做天然钻石予以购买

B、17岁的高一学生程明到商场购买了一辆价值2万元的摩托车

C、甲将自己的彩电寄存于乙处,后乙擅自就此彩电与丙达成了买卖协议

D、甲公司委托业务员陈某采购冰箱,后陈某以甲公司名义同乙公司签订了彩电购销合同


参考答案:BCD

第4题:

陈某是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陈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辞职。陈某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乙公司对陈某允诺高薪,陈某不辞而别,直接到乙公司处工作,并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告知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应赔偿自己辞职给甲公司的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B、陈某应赔偿甲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害所造成的损失
C、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后,有权向陈某追偿,追偿份额为赔偿额的50%

答案:A,B,C
解析: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ABC三个选项均正确,用人单位承担的连带赔偿份额应不低于70%,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5题:

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案乙储运公司对区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情况,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乙储运公司和陈某作为上诉人,丙贸易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B.乙储运公司作为上诉人,陈某作为被上诉人,丙贸易公司依原审诉讼地位参加
C乙储运公司作为上诉人,丙贸易公司作为被上诉人,陈某依原审诉讼地位参加
D.乙储运公司作为上诉人,陈某与丙贸易公司均作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 19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题中,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区法院经过审理厦后判决陈某赔偿IOO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可见,乙储运公司既对与对方当事人丙贸易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也对与同一方当人陈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其余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第6题:

甲贸易公司听说乙灯具公司的灯具十分畅销,甲贸易公司遂向乙灯具公司订购一批节能灯。在缔约时,乙灯具公司告知甲公司,该型号节能灯已经不再生产,仅有的一批全部存放在与甲公司同在一个城市的丙公司的仓库中。甲乙在合同订立时约定由甲方提货,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事后也没有约定,则甲公司的提货地点为()。

A.甲贸易公司所在地

B.乙灯具公司的营业地

C.丙公司的仓库

D.由乙方指定


参考答案:C

第7题:

在林某、陈某与黄某的损害赔偿诉讼中,被告应当是( )。A.丙公司B.甲公司C.乙村村委会D.乙村经济开发公司


正确答案:A
丙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应该单独成为损害赔偿中的被告。

第8题:

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讼问题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或者说法有( )。

A.若陈某起诉,法院应当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

B.谷某作为受害人无权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C.对扣留汽车行为,陈某可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D.谷某应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E.陈某可以不经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E

第9题:

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基于第99问中的仲裁裁决,如果陈某与乙储运公司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A市中级法院撤销,下列关于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A市中级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B.A市中级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中的利息部分
C.A市中级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陈某与乙储运公司的申尉
D.A市中级法院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答案:B
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而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凌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此外,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重新仲裁:(l)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第10题:

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乙储运公司在二审中要求丙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仓储费20万元一事,下列关于A市中级法院处理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储运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判
D.直接告知储运公司另行起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乙储运公司在二审中要求丙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仓储费20万元属于原审被告在二审中提出的反诉,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与D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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