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甲将其对乙享有的2013年1月1日到期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没有通知乙。2013年7月10日,乙将债务转让给戊,7月15日,乙将转让债务的事实告知了甲,甲7月18日表示同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题目
2013年5月10日,甲将其对乙享有的2013年1月1日到期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没有通知乙。2013年7月10日,乙将债务转让给戊,7月15日,乙将转让债务的事实告知了甲,甲7月18日表示同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由于甲的债权让与行为没有通知乙,故乙仍然可以向甲履行,甲不得拒绝受领
B.如果甲的债权让与行为,通知了乙,则甲、乙之间的诉讼时效从通知到达乙之日起中止
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于7月18日生效
D.乙、戊之间达成债务承担的协议后,自7月15日通知到达债权人甲之时,时效中断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当债权让与没有通知债务人时,债务人依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原债权人不得拒绝,故A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故B错误,D正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债务转让行为,自得到债权人同意之时生效,故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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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转让行为无效的是()

A 甲将中标的某项目全部转让给乙施工单位

B 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C 甲将中标的某项目的劳务作业全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丁企业

D 甲不顾合同约定的不得转让债务条款,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E 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正确答案:ABD
84. AB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转让。

第2题:

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随后甲通知了乙。关于这一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随时可以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B.只有经过丙的同意,甲才能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C.只有经过乙的同意,甲才能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D.乙可以拒绝接受债权转让通知,仍然向甲作出履行,消灭债务


参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3题: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债的移转的是( )。

A.甲继承其父10万元的遗产和5万元的债务

B.甲企业分立成乙、丙两家企业,乙丙协议承担甲企业的债务

C.甲将自己5万元债权转让给同学乙

D.甲经债务人同意将5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同时约定免除债务人的利息义务


正确答案:D
D【解析】债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债的移转原因是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法律行为、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等。本题中,D项不仅改变了债关系的主体,也改变了债关系的内容,因此不属于债的移转。

第4题: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曱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解析:
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
讲解:《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据此, A项错误。
《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B项正确。
《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C项错误。
《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据此,D项错误。

第5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与丙公司合意,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债权即转让完成
B.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清偿债务
C.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抵销
D.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即可在甲丙之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未通知债务人乙公司时。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可以以未经通知为由抗辩。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乙公司互相享有债权、负有债务,且均已届期。债务人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选项D正确,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第6题:

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 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


正确答案:D

第7题:

丙欠甲10万元,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甲正为此苦恼,恰好因生意往来甲欠乙10万元并 已届清偿期,甲遂对乙表示要将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但故意不告知其巳过时效的情况。乙表 示同意,甲遂通知了丙。当乙向丙主张债权时,被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款。正好,乙也 因一笔交易欠丙10万元,同时,乙对丁享有到期债权但是怠于履行。已知:丁因出差途中遭遇 车祸,目前享有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可获得10万赔偿款,其他身无分文(生意一直亏损)。乙 见丙拒绝履行债务,自己也拒绝清偿对丙的到期欠款。乙旋即又向甲表示撤销债权让与,要求 甲还款。甲不肯,甲乙二人发生纠纷。
甲、乙、丙三者协议及法律效力的判断错误的一项是()。
A.甲、乙协议将甲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并通知丙,该转让成立
B.甲、乙协议将甲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应经过丙的同意
C.乙有权向丙主张债权
D.丙主张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可以同时对抗甲和乙,有权拒绝清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 见,债权让与只需通知,无须取得债务人同意。故本题答案选B。

第8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次债务人”依然是丙,所以甲(丁)的代位权只能对丙行使)

第9题:

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
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追偿权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入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让与中对债务人的保护要求:(1)通知债务人是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2)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抗辩延续;(3)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抵销权延续。本题中,债权人甲将债权转让给丙,丙转让给丁之时,都未通知债务人乙,乙不知情,因此,债权让与对乙不生效。让与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后债权让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此甲转让给丙,丙转让给丁的转让行为都有效,因此A、B错误。债务承担的法律要件:须经债权人同意(同意之前为效力待定)。C项中,乙转让债务于戊已经得到了甲的同意,因此债务承担有效,C错误。因为该债务承担已经成立,所以,乙对戊享有追偿权,D项正确。

第10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到期,甲公司有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100吨一级大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交付150吨二级大米,乙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以对甲公司的债权抵销对甲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10万元维修费,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未到期,甲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的通知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
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销,但是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入主张抵销。A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的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B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但是品质不同,因此不能抵销,所以B选项不正确。(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虽然《合同法》规定双方债权均应届履行期,但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偿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但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均可抵销,所以C选项不正确。(4)必须是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抵销是单独法律行为,自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抵销不能附期限或者条件,因为抵销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销则能克服这一弊端。如果允许抵销附条件或者期限,使抵销的效力不确定,就与抵销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选项中甲公司的抵销主张附期限,不应发生抵销的效力,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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