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乙公司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仲裁庭裁定甲公司败诉。关于该仲裁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题目
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乙公司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仲裁庭裁定甲公司败诉。关于该仲裁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该裁决是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所以是国内仲裁裁决
B.甲公司既能够申请我国法院予以撤销,也可以申请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C.乙公司和北京仲裁委员会都有权申请法院执行该裁决
D.如法院决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应该层报最高院最终决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三种仲裁裁决,分别是国内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国内仲裁裁决(纯国内案件)和涉外仲裁裁决(带有涉外因素的案件)都是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外国仲裁裁决是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题目中的案件当事人乙公司是美国公司,所以是涉外案件,该裁决应当属于涉外仲裁裁决。选项B正确。根据我国《仲裁法》第70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现为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法》第71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现为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所以实际上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既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也可以申请撤销,并且理由相同。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仲裁机构是无权提出申请的。选项D正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须层报最高院。具体流程为: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前→报请高级法院进行审查→高级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注意,只是不予执行需要层报,如果决定执行,则可径直作出执行裁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提交A市仲裁委会员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公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错
  答案解析: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合同解除的效力”知识点。

第2题: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D

第3题:

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B.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当事人不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

第4题:

北京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不能准许?( )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正确答案:AD
《仲裁法》第54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属于民间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予以准许。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提交A市仲裁委会员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公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乙公司认为合同解除使得仲裁条款失效的观点是错误的。

第6题:

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B.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当事人不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CD
ACD。此题考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有两个:起诉和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仲裁。

第7题:

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D
【考点】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事由
【解析】《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2项的规定可知,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即仲裁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仲裁裁决。因此,甲公司或乙公司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而不是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撤销或者变更。因此,仲裁委员会非经法定程序不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选项A错误。《仲裁法》第9条第l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由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甲公司或乙公司不可以再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选项B错误。此外,考生应当注意的是将《仲裁法》第58条第2项与《仲裁法解释》第l9条规定结合起来复习。《仲裁法解释》第l9条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因此,当事人因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存有超裁情形而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经法院审查属实的,法院只应当对超裁部分进行撤销,超裁部分与其他事项不可分的除外。

第8题:

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都不满意,在此情况下,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以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

B.乙公司可以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C.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向上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再审

D.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D。

第9题:

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B.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当事人不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CD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舍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该条第5款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依法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第10题:

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的做法是不对的。( )


正确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制度。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本题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做法是对的。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