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持有银行汇票一张,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题目
甲持有银行汇票一张,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
B:甲对丙和丁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对乙不承担保证责任
D:乙对丁不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依《票据法》第34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的,被背书人仍可以转让,转让行为有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作为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作为被背书人将汇票转让的,甲对乙的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丙和丁都是乙的后手,因此甲对丙和丁都不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甲记载“不得转让”,是不对被背书人的后手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应对被背书人,即乙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乙背书转让给丙时并未做“不得转让”的记载,乙应对其的所有后手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应对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A
32.【答案】A 【考点】 汇票的追索权【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即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第2题:

下列背书中,属于背书无效的是( )。

A.将汇票金额全部转让给甲某

B.将汇票金额的一半转让给甲某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甲某和乙某

D.将汇票金额转让给甲某但要求甲某不得再背书转让


正确答案:BC
解析:《票据法》规定,将汇票金额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该背书无效。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正确答案:A
32.答案:A 考点:票据追索权讲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 款后,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甲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和被背书人张某的名字,并签章,将支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B: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C:张某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
D: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根据赠与行为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乙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即甲的权利,甲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当然也不享有,所以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
《票据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委任背书,也称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C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46、47条的规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没有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BC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j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依《票据法》第105条,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5题:

甲出票给乙,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如果持票人丁被拒绝付款,则丁可以进行追索的对象是( )。

A.甲和乙

B.乙和丙

C.甲和丙

D.甲、乙和丙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禁止背书。乙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乙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6题:

甲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果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乙对丙不负担保责任

D.乙对丁不负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点是禁止背书。背书人的禁止背书是背书行为的一项任意记载事项,背书人记载禁止背书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7题:

下列背书中,属于背书无效的有( )。

A.将汇票金额全部转让给甲某

B.将汇票金额的一半转让给甲某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甲某和乙某

D.将汇票金额转让给甲某但要求甲某不得再背书转让


正确答案:BC
B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将汇票金额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该背书无效。

第8题: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乙。乙提示付款时被拒,则乙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对象是( )。

A.甲

B.丁

C.丙、丁

D.甲、丙、丁


正确答案:A
解析:这是关于回头背书的规定。乙只能向其前手甲行使追索权,而不能向其原来的后手丙、丁行使追索权。

第9题:

甲向乙签发一张汇票,乙背书转让给丙,丙伪造丁的签章,以丁作为保证人,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被拒绝付款,可以向甲、乙和丙追索,但不得向丁追索。(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票据的伪造。甲、乙和丙在汇票上的签章是符合规定的,应承担票据责任;丁在汇票上的签章是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丁可以行使抗辩权。

第1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的,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