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贸易合同中约定在中国仲裁。双方没有选择该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的,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题目
甲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贸易合同中约定在中国仲裁。双方没有选择该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的,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没有约定仲裁协议适用法律的,应认定该仲裁协议无效
B.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C.该仲裁协议无效
D.可以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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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甲公司与瑞士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第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有两个仲裁机构,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D.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


参考答案:A, B

第2题:

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因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子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瑞典的法律

B.法国的法律

C.中国的法律

D.德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A
[考点]仲裁条款的法律适用
[解析]《仲裁法解释》第16条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本题中,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但约定的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应适用仲裁她斯德哥尔摩即瑞典的法律。

第3题:

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般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B.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

C.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D.以上说法皆正确


正确答案:ABCD
《仲裁法解释》第16条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故本题四个答案都正确。

第4题:

甲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争议在国际商会进行了仲裁,为了使该裁决能在中国执行,甲国某公司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该国际商会的裁决。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对于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只有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
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A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定,对于仲裁程序不符合仲裁协议的,需要由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法院不主动进行审查。B正确,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的规定,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是穷尽性的。C错误,依该公约第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事项,法院应拒绝执行该裁决,但是,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事项的决定,如果可以和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的决定分开,那么,这一部分的决定仍然可予以承认和执行。D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所作的商事保留声明,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因此,对于该侵权性质的裁决法院也应当执行。

第5题:

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因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为上海,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瑞典的法律
B、法国的法律
C、中国的法律
D、德国的法律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该仲裁条款对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但约定了仲裁地为上海,所以适用仲裁地法律,即中国的法律,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第6题:

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D.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


正确答案:AB
[考点]涉外仲裁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了涉外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的有关处理问题。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与选项A表述一致,故此A项正确。
《仲裁法解释》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B选项正确。
《仲裁法解释》第5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不是将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而是应当协议选择,协议不成的仲裁协议无效,C选项错误。
《仲裁法解释》第4条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但是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D选项没有涵盖例外的情况,表述不完整,故不当选。

第7题:

中国海南省甲公司与澳大利亚乙公司长期从事橡胶贸易,双方签订橡胶贸易销售合同,约定关于合同争议适用中国《合同法》。并签订仲裁条款,约定合同产生的争议提交中国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对仲裁协议条款产生争议,一方向中国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条款效力。根据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橡胶贸易销售合同,当事人已选择《合同法》作为确认仲裁条款效力适用的法律
B.根据橡胶贸易销售合同,当事人并未选定确认仲裁条款效力适用的法律
C.本案应南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本案应由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根据《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13条,当事人协议选择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应当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仅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不能作为确认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适用的法律,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2条、《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2条的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

第8题:

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在北京签订了合同,并在合同中选择了仲裁.后因双方合同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英国的伦敦,但对该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协议效力时,应适用哪国的法律?

A.应当适用法国的法律

B.可以适用法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英国的法律

C.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

D.应当适用德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B
34.【答案】B 【考点】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解析】根据2011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所以答案为B.

第9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就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相关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

A.中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中国籍
B.法国的法律,因为仲裁机构位于巴黎
C.瑞典的法律,因为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
D.美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美国籍

答案:C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本题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因此,应当适用瑞典的法律,C正确。

第10题:

位于A市A区的甲加工厂和新加坡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3万个运动包。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到运动包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若双方签订有仲裁协议,现甲加工厂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当事人约定的法律与中国法律规定不同的,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B.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
C.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当事人仅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不能作为确认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适用的法律
D.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与适用仲裁地的法律将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不同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法律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A项、B项正确。根据《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C项、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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