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

题目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应当庭宣判
D.应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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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正确答案:D
【考点】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详解】根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受 案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当事人各方就转为简易程序审理自愿达成合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所以D为 正确选项。

第2题:

张某诉李某返还借款1500元,受理此案的A区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A区法院可以告知双方当事人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B.举证期限可以由A区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张某和李某协商一致并经A区法院准许
C.李某在开庭前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异议,A区法院经审查发现异议不成立,可以告知李某并记入笔录后,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
D.A区法院可以对裁判文书进行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

答案:A
解析:
考查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A项说法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7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因此是法院“应当”告知而不是“可以”告知。B项说法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77条第1款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C项说法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8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D项说法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82条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

第3题: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己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己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己的上诉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决定对该案的再审仍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D
《民事诉讼法》第142条对简易程序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据此,能够适用该程序的,唯有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已,C当选。ABD则分别与《民诉意见》第169、171、174条相违:“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4题:

下列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B: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
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元,有欠条为据
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57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所以,A、D两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因为王某不同意,所以,B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C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应选。

第5题: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不正确的?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甲下落不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已离婚作出一审判决,已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已的上诉
D.基层法院受理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选项A错误。法院不能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转化为简易程序审理,选项B错误。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选项D正确。

第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

B.丙公司与丁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始审理该案

C.A公司欠B公司2万元货款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ABD
【解析】《民诉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诉意见》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7题: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己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己不服 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己的上诉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 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决定对该案的再审仍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民诉意见》第 171条,《民事诉讼法》第142条。

第8题:

下列哪个案件(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B.甲与乙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共同诉讼的案件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C
C。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C选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并不是所有共同诉讼的案件,不管是否简单,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是规定“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9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小额诉讼程序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上海市某区法院受理我国公民刘明诉美国人杰克返还借款250元的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B.经当事人同意,小额诉讼程序可以不设举证期限与答辩期
C.在小额诉讼案件中,法院对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当事人不服时可以提起上诉
D.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既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答案:B
解析:
《民诉解释》275条之规定,涉外民事纠纷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A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27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所以B选项正确。《民诉解释》第278条规定:“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故C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之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第10题: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市N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谭某应当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答案:B,C
解析:
《民诉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选项A错误,谭某应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即向M市N区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应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选项B正确,法院裁定再审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以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而非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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