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向某市国土资源厅申请采矿许可。某市国土资源厅向该企业收取费用的依据必须是:()

题目
某企业向某市国土资源厅申请采矿许可。某市国土资源厅向该企业收取费用的依据必须是:()

A:法律
B:法律、行政法规
C:法律、法规
D: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行政许可收费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故B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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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题中所涉情形来说,现行法律并没有必须先复议再诉讼的规定,所以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是申请复议还是直接提起诉讼。

第2题:

甲市乙区国土局依照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征收市郊土地开发配套费的规定》,对丙公司作出征收土地开发配套费27万元的决定,丙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审查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合法性。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乙区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B.甲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C.甲市国土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D.省人民政府有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正确答案:A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正确答案是ACD。

第3题:

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

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正确答案:A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复议,故市政府和市土地局都是行政复议机关。

第4题:

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
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 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答案:B,C,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对市辖区土地局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为区政府或市土地局,市政 府不能作为复议机关,因此A项不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6条,如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根据“逐级上 报”的原则,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由后者转送省政府处理;如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则应当将审查该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B项和D项均正确。至于C项,省国土资源厅直接隶属于省政府,省政府当然有权对其规定进行处理。

第5题:

甲市乙区国土局依照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征收市郊土地开发配套费的规定》,对丙公司作出征收土地开发配套费27万元的决定,丙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审查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合法性。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乙区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

B.甲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C.甲市国土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D.省人民政府有权对省国土资源当事人规定进行处理


正确答案:A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停建所属扣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正确答案是ACD。

第6题:

第 63 题 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

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正确答案:BCD
本题涉及复议中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和程序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6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7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本题中,复议机关应为区政府或市土地局,市政府不能成为复议机关,因而A项不对。区政府转送该规定必须遵守行政的层级性,不可越级转送,所以B项正确。而省政府对此规定显然有权处理,所以C项正确。而D项也是完全符合程序的,省国土资源厅当然可以对自己作出的规定进行改变或者撤销。所以,此题选BCD项。此题的难点在B项,市政府虽无权处理此规定,但区政府也不可直接转送给省政府,必须由市政府转送,这是行政组织的“层次性”要求决定的。

第7题:

某县国土资源局向意欲承包该县矿山的张某发放了采矿许可证,这属于( )行政许可行为。

A.认可

B.特许

C.核准

D.登记


参考答案: B

第8题:

某市地质矿产局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授予甲企业在该市某河段的采砂许可。乙企业认为该河段采砂许可已经由自己享有,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颁发给甲企业的采砂许可。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乙企业也可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乙企业有权仅以市地质矿产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乙企业有权仅以省国土资源厅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在诉讼中,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乙企业是否应获得该河段的采砂许可


正确答案:ACD
83.答案:A、C、D 考点:经批准许可案件的复议被申请人、诉讼被告讲解:本题为选非题。《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据此,若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批准机关—一省国土资源厅作为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则应当是省国土资源厅的上一级机关,即省政府或国土资源部。故选项A说法错误。《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对经上级批准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绝不能单独起诉上级机关。故选项B的表述正确,而选项C的表述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据此,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负责审查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本案中;“授予甲企业在该市某河段的采砂许可”是被诉行政行为,故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的是该行为的合法性。故选项D说法错误。

第9题:

2018年6月,华达公司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某地的稀土采矿许可证。与此同时,众合公司等2家企业也提出了在相同地域的采矿许可申请。省国土资源厅经过法定程序,将采矿许可证颁发给了众合公司,华达公司不服。下列关于华达公司的救济途径,说法正确的是( )。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
C.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D.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华达公司尚未取得采矿权,所以不适用该复议前置的规定。

第10题:

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 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 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 许可证。2003年11月r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 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
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 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 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 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 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1、37条,《行诉法解释》第 12条,《行政复议法》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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