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题目
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追诉时效【详解】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因而导致刑罚消灭。根据1979年《刑法》第76条和1997年《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本案中,张某在1980年强奸妇女并将其杀害。张某出于灭口的动机,在实施强奸行为后,杀死被害人,应分别认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1979年《刑法》第1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根据1979年《刑法》第139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诉讼时效是15年。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1979年《刑法》第113条的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5年。另根据1979年《刑法》第78条第2款和1997年《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在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时,如果后罪的法定最高刑轻于前罪,后罪的追诉期限届满,而前罪的追诉期限未满,则只追究前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张某于1980年实施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但张某在1996年又犯了交通肇事罪。这时,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已经届满,但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即先前的追诉期限从1996年重新开始计算,故意杀人罪再经过20年才不被追诉。到2007年,后罪(交通肇事罪)已超过5年的追诉期限,但前罪(故意杀人罪)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追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不能再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因而C的说法是正确的,A、B、D的说法是错误的。所以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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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来,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

第2题:

张某1996年外出打工不久即下落不明,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张某之妻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半年内又与王某结婚,婚后一年因与王某性格不合而分居。刘某因无力抚养其与张某所生独子而将孩子送养。2005年张某回到老家,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关于本案当事人人身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刘某是合法夫妻

B.刘某与王某是合法夫妻

C.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无效

D.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经张某事后追认方有效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在本题中,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又与王某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虽然后来刘某与王某分居,但并未离婚,故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因此选项B正确。

第3题:

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了手续,下列错误的观点有()。

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赠与。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黄某为某市看守所所长。该所在押犯张某因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一审被宣判死刑后,黄某安排干警李某给张某带上该所的自制械具。该械具不符合法律规定,张某戴上后,双手经常能从中脱出。一日,张某按照事先越狱行凶预谋持械具将同监舍在押犯曾某等4人打死,在实施越狱时被值班武警发现并制服。关于黄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徇私枉法罪
B.玩忽职守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玩忽职守罪。

第5题:

张某花费6000元从一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并强行与钟某发生了性关系。对张某的行为应( )。

A.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B.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C.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定罪,从重处罚

D.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A
解析:王某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收买,同时还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241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规定,应该按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第6题:

下列属于司法赔偿范围的是()。

A、检察院错误逮捕张某

B、张某被因判刑被羁押10年,后改判为5年

C、法院判决剥夺张某政治权利,后撤销

D、张某在监狱被同案犯人打成重伤


参考答案:A

第7题:

2005年3月1日,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未发现张某有漏罪,也未发现张某犯新罪。但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发觉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强奸一名妇女。那么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A.视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仅以强奸罪对张某判处新的刑罚

B.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仅以强奸罪对张某判处新的刑罚

C.撤销缓刑,对强奸罪做出判决,并将其与原判刑罚实行并罚

D.撤销缓刑,对强奸罪做出判决,并将其与原判刑罚实行并罚,之后再减去已经过的缓刑考验期限


正确答案:C

第8题:

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理了手续,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ABCD
《合同法》第l92条第l款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据此规定,A、B、C项均不符合法定撤销的条件,故选择ABC项。《合同法》第l93条规定,因受赠入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张某已成植物人,无意思能力,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故选择D项。

第9题:

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

第10题:

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已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和侵占罪都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其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客观方面: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人不能抗拒,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秘密窃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张某在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采取的是秘密的方式;张某将钱包里面的1万元现金占为已有,符合数额较大的规定,应当构成盗窃罪。故选项C是正确答案。另外注意,本题之所以不定抢劫罪而定盗窃罪,是因为张某将赵某打成重伤的行为是“出于报复动机”而非劫取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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