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
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
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共同犯罪中,共同行为意味着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这一整体的组成部分;在发生了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犯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而也肯定各共犯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就本题而言,对于甲乙共同伤害行为所造成的丙受重伤的结果,认定为是甲、乙的行为均对丙受重伤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因而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第2题:
第3题:
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4题:
某日,15周岁的甲和18周岁的乙共谋行窃,在乙负责入室行窃,甲负责在外望风。但是不慎被主人发现,乙迅速逃离,甲在逃离过程中被路人拦截,为了顺利逃脱,甲对路人实施暴力,将路人打成重伤,请问,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3.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考点」犯罪中止、共犯 「解析」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使用假币)的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是共犯,乙不承担刑事责任。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无所谓犯罪中止的问题。
第9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0题:
甲系炮兵连的士兵,负责装卸迫击炮,某次由于疏忽,不遵循应有的步骤装载大炮,该大炮在军事演习中造成了多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