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各地出现了不少“法官+律师”夫妻档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健全司法回避制度,防止人情关系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一些地方出台了“配偶或子女是律师,法院领导干部或一线法官必须离岗”的制度。关于法官任职回避和该项改革措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题目
★ 近年来,各地出现了不少“法官+律师”夫妻档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健全司法回避制度,防止人情关系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一些地方出台了“配偶或子女是律师,法院领导干部或一线法官必须离岗”的制度。关于法官任职回避和该项改革措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A.法官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职业,专业化要求较强,该项改革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B.实行任职回避,可以强化法官的独立审判能力
C.实行任职回避,是加强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D.法官的配偶、子女只要不担任该法官所承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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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应当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

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的律师沈某是其过去的同事,没有主动回避

律师裘某约请主办法官童某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清

某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所刊发表法官彭某的文章

某律师事务所举办法律实务研讨会,邀请法官周某出席演讲


A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法官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果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本院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应当谢绝当事人的委托,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所以A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第5条规定:“法官应当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本案审判的相关情况,但是不得泄露审判秘密。律师不得以各种非法手段打听案情,不得违法误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所以B项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选。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

  第45条规定:“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所以选项CD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应当选。

第2题: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3题: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A.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B.法官王某让被告去找律师田某咨询

C.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杨某参加该所庆典

D.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某法院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


正确答案:ABD
    A项律师在接案时称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是暗示委托人他可利用与法官的同学关系为委托人谋求特殊利益,是对委托人的诱导,以招揽业务。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1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B项法官让被告去找某特定的律师咨询,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施加不正当影响。当事人难免惧于其权威而违背自己本来的意志。所以本项也是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行为。
  C项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参加该所庆典,应当认定为是一种礼仪性的行为。中国人图吉利,讲排场,开业大吉或周年庆典时有邀请名人助兴的风俗,以期待前景兴旺。所以律所基于这种庆典邀请法官只是助声望和排场或表示尊重,没有直接的利益上的图谋。该行为未违反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的规定。
  D项律师事务所邀请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是对法官的款待和金钱上的支付,有贿赂的嫌疑,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4条:“法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据此,D项也是违反了律师与法官关系的法律规定的行为。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应当为A、B、D。

第4题: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85题,多选)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答案:C,D
解析:
《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S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接受其近亲属的委托,诉讼法也允许律师接受近亲属委托成为辩护人或代理人,故A项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公证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但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回避无明文规定,故B项错。《法官法》《检察官法》第六章对任职回避作了明确规定,但《公证法》无此明确规定,故C项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2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该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D项对。?

第5题:

下列哪种情形不违反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A.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B.法官王某让被告去找律师田某咨询

C.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某法院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

D.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杨某参加该所庆典


参考答案:D

第6题:

曹法官是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其妻唐律师是B市T&C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唐律师在其执业推广过程中声明其擅长处理在B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案件。曹法官在得知唐律师的这一行为之后,制止了唐律师。曹法官的行为体现了法官职业道德哪些方面要求?( )

A.确保司法廉洁

B.忠诚司法事业

C.坚持司法为民

D.维护司法形象


正确答案:AD

第7题: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官在审讯过程中因亲故仇嫌关系而妨害公正审判,唐律规定了()制度。

A.回避

B.拷讯

C.直诉

D.上诉


参考答案:A

第8题: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不正确的?()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参考答案:B, D

第9题:

下列关于古代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汉朝的三互法是有关官吏考课的回避制度B.唐朝的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称为别推制C.宋朝科举考试中创造了回避的考试方法和规则,以防科举舞弊D.明朝对京官实行籍贯回避制度


正确答案:C

汉朝的三互法是有关官吏任职的回避制度,而不是考课回避制度。故A项表述错误。唐朝的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称为换推制,而不称为别推制,故B项表述错误。宋朝科举考试中创造了糊名考校法、誊录制和回避的考试方法和规则,以防科举舞弊。可见,C项正确。明朝对地方官实行“北人南官、南人北官”的籍贯回避制度,对于京官并不适用此制度。故D项表述错误。

第10题:

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答案:C
解析:
法官与律师由于所履行的职能不同,故不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A项错误。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不是对审判的监督,故B项错误。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有利于律师了解法官工作,也有利于法官了解律师,故C项正确。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不是成为法官,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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