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因被某乙打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追究,某甲遂向法院提起自诉,下列有关法院的处理方式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题目
某甲因被某乙打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追究,某甲遂向法院提起自诉,下列有关法院的处理方式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在审理过程中不能对该案进行调解
B: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
C:证据不充分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
D:自诉人撤诉后,因同一事实再次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06条第1款和《刑诉解释》第271条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但该类案件不适用调解。只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自诉人撤诉后可以再次起诉,再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仍然要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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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甲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某乙盗窃了他的钱款。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此事属实,但盗窃金额只有100元,于是做出不立案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应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哪些人?( )。

A.某甲

B.某乙

C.某甲的亲属

D.某乙的所在单位负责人


正确答案:A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控告人的控告,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此外,《公安部规定》第163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由此可见,在不予立案的情形下,只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即可。故只有A当选。

第2题:

某甲诉某乙要求偿还借款8000元,法院受理后,在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乙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偿还某甲7000元。后某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在此情况下,法律后果如何?( )

A.该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消灭

B.若某乙不履行和解协议,某甲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C.在任何情况下某甲都不可再次以相同请求向法院起诉

D.该案诉讼费用由某甲承担


正确答案:AD
AD。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所以8不对;按《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准许撤诉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再行起诉,所以C不对。

第3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立案的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某甲,路遇一起抢劫案,向人民法院报案的,人民法院告诉他此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请他去公安机关报案

B.某乙,被邻居打伤,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告诉他应该提起自诉案件,请他向人民法院起诉

C.某村民委员会发现该村有人虐待遗弃老人,于是向公安机关机关举报,公安机关接受了举报

D.某丙因与他人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他人刺伤,事发后,某丙向人民检察院自首,人民检察院接受其自首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对于报案、举报、控告和自首的接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3款规定。”

第4题:

某甲持刀故意伤害某乙,后甲到当地人民法院自首,该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应当立案
B:应当告知某甲到公安机关自首
C:应当告知某乙前来自诉
D:应当先接受然后将某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第5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某甲诉某乙给付抚养费一案,审理过程中,某甲因车祸死亡,法院遂裁定诉讼中止
B.某丙诉某丁给付赡养费一案,某丁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向其发出拘传票
C.王某诉李某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李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D.某甲因某乙赌博起诉要求离婚,后撤诉,某乙两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起诉某甲要求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B,C,D
解析:
抚养费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程序终结,A错误。赡养费纠纷案件中被告必须到庭,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应当对其实施拘传,B错误。盗窃案件的审理结果并不成为合同纠纷案件裁判的依据,因此本案应当继续审理,C错误。离婚诉讼案件撤诉的,起诉离婚一方6个月内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另一方当事人起诉的不受此限制,选项D错误。

第6题:

某甲因疏忽大意造成交通事故,导致某乙受伤;后某乙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某乙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某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某甲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

A.某乙的丧葬费

B.救治某乙的医药费

C.某乙近亲属参加某乙葬礼的交通费用

D.某乙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某甲故意伤害一案后,某甲不知去向

B.某甲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乙的侮辱案提出控告

C.某甲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但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怀疑而未立案

D.某甲得知同案犯某乙被公安机关抓获,遂逃逸


正确答案:B
解析:参见《刑法》第8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

第8题:

某甲是某厂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常利用职务之便私拆他人信件。某乙是该厂职工,某乙的姐姐在国外,常常给某乙寄信。某甲因为喜欢集邮,而多次私拆某乙的信件。某乙发现以后非常生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某甲妨害通信自由行为的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乙有证据证明某甲有妨害通信自由的行为,则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案

B.如果某乙起诉某甲,而证据不足,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若某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则公安机关不应当受理该案,因为本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告知某乙向法院直接起诉

D.若某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则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查有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
根据《六机关关于刑诉法规定》第4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案(轻伤);(二)重婚案;(三)遗弃案;(四)妨害通信自由案;(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并不以被害人的证据充足为要件,当被害人证据不足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9题:

某甲向公安机关控告某乙偷了自己家中价值4000元的手机。县公安局以没有证据 证明是某乙所为决定不予立案,并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某甲对此不服,根据我国《刑 事诉讼法》的规定,他采取的救济途径不正确的是:( )
A.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
B.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C.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某乙
D.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可见,A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 应当立案侦査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 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可见,B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3项的 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可见, C不选。公安机关追究犯罪的活动属于刑事诉讼活动,不得对之提起行政诉讼,D应选。

第10题:

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B:某甲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
C:某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D: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某乙可以向该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自诉

答案:C
解析:
【考点】立案管辖;不起诉【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可见,公安机关复议复核申请权限于自己移送起诉的案件。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8条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案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无权管辖,更不能对该类案件的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复核,所以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而《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的规定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题中,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因而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之情形,不能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被不起诉人甲对于本题中的被不起诉决定不能提出申诉,所以B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中,乙是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所以C正确。根据第176条的规定,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虐待被监管人案应由基层法院一审,所以D不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C。【陷阱】本题A项具有相当的迷惑性,如答题时不仔细考虑立案管辖问题,则极易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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