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1991年李某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49年死亡,生一子甲,甲1980年死亡,遗一女乙,次子1978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7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发生争执()。
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
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
C.丙能继承,乙、丁不能
D.只有丁有继承权
第2题:
第3题:
李某于2001 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 年亡)有一子甲(2000 年亡), 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 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 年亡) 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A.乙、丙、丁
B.仅丙、丁二人
C.仅乙、丁二人
D.仅乙、丙二人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有个人财产30万元,死后未立遗嘱,甲的妻子乙和甲的哥哥丙仍在世。甲还有一女儿,15年前与丁结婚后不久即去世,未留有子女,丁在其妻子死后对甲乙仍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问该遗产该如何继承?( )
A.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B.由乙丙继承,丁无权参与继承
C.由乙一人继承
D.由乙丁继承,丙无权参与继承
第7题:
第8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年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