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 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题目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 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 1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2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 1 年,利率 8% ,全年利息支出 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 )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 6 万元、雇员工资 20 万元。
( 3 )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8 万元。
( 4 )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 3 万元、合同违约金 4 万元。
( 5 )张某 2016 年 3 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 9 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 1.9 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 0.7 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张某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9×50%×20%+0.7×20%=0.33(万元)
B.(1.9+0.7)×20%=0.52(万元)
C.1.9×20%+0.7×50%×20%=0.45(万元)
D.(1.9+0.7)×50%×20%=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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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公民张某于2007年3月25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后因自己能力有限,委托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张某与李某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李某仅对5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07年4月5日,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公司订立了一项8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公司依约供货,但对于付款,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个人独资企业应依合同履行付款义务

B.李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付款

C.张某向丙出具张某和李某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张某向丙出具张某和李某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付款5万元,其余款项不付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第2题: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 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 1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2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 1 年,利率 8% ,全年利息支出 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 )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 6 万元、雇员工资 20 万元。
( 3 )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8 万元。
( 4 )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 3 万元、合同违约金 4 万元。
( 5 )张某 2016 年 3 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 9 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 1.9 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 0.7 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 2016 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是()。

A.16万元
B.9.6万元
C.6.4万元
D.0万元

答案:B
解析:
( 1 )个体工商户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2 )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 =200 × 4.8%=9.6 (万元)<实际发生额 16 万元,应按限额 9.6 万元扣除。

第3题:

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甲个人独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向甲个人 独资企业发货,甲个人独资企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不足部分应该由投资人张某来承担。(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足够支付货款,那么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否则,甲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4题:

(2017年)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1年,年利率8%,利息支出16万元已计入财务费用。
(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6万元、雇员工资20万元。
(3)实际发生职工(雇员)福利费支出3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3万元、合同违约金4万元。
(5)张某2016年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1.9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7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计算张某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9×50%×20%+0.7×20%=0.33(万元)
B.(1.9+0.7)×20%=0.52(万元)
C.1.9×20%+0.7×50%×20%=0.45(万元)
D.(1.9+0.7)×50%×20%=0.26(万元)

答案:A
解析:
( 1 )个人持有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9 × 50 % × 20 %= 0.19 (万元);( 2 )个人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应以每次收入额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该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0.7 × 20 %=0.14 (万元)。

第5题: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 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 1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2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 1 年,利率 8% ,全年利息支出 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 )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 6 万元、雇员工资 20 万元。
( 3 )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8 万元。
( 4 )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 3 万元、合同违约金 4 万元。
( 5 )张某 2016 年 3 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 9 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 1.9 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 0.7 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 2016 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行政罚款3万元
B.张某工资6万元
C.合同违约金4万元
D.雇员工资20万元

答案:C,D
解析:
( 1 )选项 A :行政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2 )选项 B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3 )选项 C :属于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在税前扣除;( 4 )选项 D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第6题:

张某于2008、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9年1月该企业解散。2011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错误的有: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11年1月届满


正确答案:ACD
[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偿还债务责任  
[答案及解析]ACD。《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要求张某偿还债务是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提出,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第7题: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 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 1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2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 1 年,利率 8% ,全年利息支出 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 )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 6 万元、雇员工资 20 万元。
( 3 )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8 万元。
( 4 )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 3 万元、合同违约金 4 万元。
( 5 )张某 2016 年 3 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 9 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 1.9 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 0.7 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 2016 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 )。

A.0.8万元
B.0.65万元
C.0.15万元
D.0.5万元

答案:D
解析: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 =20 × 2.5%=0.5 (万元)<实际发生额 0.8 万元,应按限额 0.5 万元扣除。

第8题:

下岗职工张某的家庭共有财产(办理工商登记已注明)房屋价值8万元、存款1万元,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甲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并在聘用合圊中规定甲对外代表个人独资企业签订的每一单协议,事先必须经投资人张某审查同意,否则该合同无效。甲未经张某同意,私自代表企业与A公司签订标的为5万元的购货合同,A公司不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对甲的限制规定,该合同履行时张巢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该合同无效。

同时张某还发现甲未经允许私自用个人独资企业的房屋作抵押为甲的朋友贷款7万元。

该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资产总价值l0万元,负债总额15万元,张某决定对企业进行清算。

问题:

(1)张某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合法?

(2)张某聘请甲管理企业事务是否合法?

(3)甲代表企业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

(4)甲以企业房产作抵押为甲的朋友担保贷款是否合法?

(5)企业清算时.责任如何界定?


正确答案:
(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合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应予注明。
(2)聘请甲管理企业事务合法。法律规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请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3)甲代表企业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投资人对骋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外部善意的第三人。A属于外部善意的第三人。
(4)甲私自以企业资产为他人贷款担保的行为不合法。
(5)企业清算时,用企业资产l0万元归还企业债务,未偿还完的企业债务5万元,依法用张某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偿还,因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出资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为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9题: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 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 1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2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 1 年,利率 8% ,全年利息支出 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 )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 6 万元、雇员工资 20 万元。
( 3 )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8 万元。
( 4 )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 3 万元、合同违约金 4 万元。
( 5 )张某 2016 年 3 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 9 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 1.9 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 0.7 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张某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9×50%×20%+0.7×20%=0.33(万元)
B.(1.9+0.7)×20%=0.52(万元)
C.1.9×20%+0.7×50%×20%=0.45(万元)
D.(1.9+0.7)×50%×20%=0.26(万元)

答案:A
解析:
( 1 )个人持有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张某取得的 1.9 万元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9 × 50% × 20% ;选项 BC 错误。( 2 )个人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应以每次收入额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张某取得的 0.7 万元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0.7 × 20% ;选项 D 错误。

第10题:

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1年,年利率8%,利息支出16万元已计入财务费用。
(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6万元、雇员工资20万元。
(3)实际发生职工(雇员)福利费支出3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3万元、合同违约金4万元。
(5)张某2016年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1.9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7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是()万元。

A.16
B.9.6
C.6.4
D.0

答案:B
解析:
( 1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 200 × 4.8 %= 9.6 (万元),实际发生额( 16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为 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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