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陈某与李某互换房屋,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陈某房屋价值220万元,李某房屋价值180万元,李某向陈某支付差价40万元,该房屋交换行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

题目
2018年10月陈某与李某互换房屋,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陈某房屋价值220万元,李某房屋价值180万元,李某向陈某支付差价40万元,该房屋交换行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

A.220万元
B.180万元
C.40万元
D.400万元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税依据。根据规定,交换房屋行为应缴纳的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本题中,应由李某按照房屋交换价格差额40万元(220-180)作为计税依据,依法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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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与李某交换房屋,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黄某房屋价值36万元,李某房屋价值30万元,协商后黄某实际获得价差56000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

要求:计算黄某应缴纳的契税。


正确答案:
【答案】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黄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56000×4%=2240(元)

第2题:

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答案:错
解析:
“结婚”不一定会发生,属于附条件。

第3题:

李某和丁某交换不等值的房屋,丁某支付给李某差价100万元,则针对这超出的100万元( )缴纳契税。A.李某 B.李某和丁某均摊 C.均不缴纳 D.丁某


正确答案:D
房屋产权互换,价值不相等的,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第4题:

赵某将价值为36万元的住房与陈某的价值28万元的房屋交换,适用的契税税收政策是( )。(2007年真题)

A.房屋交换不用缴纳契税
B.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赵某缴纳
C.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陈某缴纳
D.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二人分摊

答案:B
解析: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第5题:

(2017年)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答案:错
解析:
李某是否结婚不一定,属于条件,所以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第6题:

2018年8月,李某以价值4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字画和价值60万元的房屋与张某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产进行交换,李某另支付差价款50万元。已知,当地契税税率为5%,则李某应缴纳契税( )万元。

A.1
B.3
C.5
D.4.5

答案:D
解析:
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照章缴纳契税。李某应缴纳契税=(40+50)×5%=4.5(万元)。

第7题:

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陈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1年,月租金1000元。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答案:对
解析:

第8题:

黄某与李某交换房屋,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黄某房屋价值36万元,李某房屋价值30万元,协商后黄某获得价差56 000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

要求:指出由谁缴纳契税,并计算契税。


正确答案:
房屋交换,以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李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56 000×4%=2 240(元)

第9题:

(2018)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陈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1年,月租金1000元。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10题:

赵某将价值为36万元的住房与陈某的价值28万元的房屋交换,适用的契税税收政策是(  )。

A、房屋交换不用缴纳契税
B、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赵某缴纳
C、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陈某缴纳
D、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二人分摊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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