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第2题:
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虽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但仍不能中
止履行自己的债务。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
第3题: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A和B
第4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曾经失约过
C.曾被其他债权人起诉
D.利润下降
第5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第6题: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E.抽逃资金
第7题:
在合同履行中,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抗辩权。
A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C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D合同履行的准备不充分
E丧失商业信誉
第8题: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第9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表现为( )。
A.可以中止履行
B.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C.对方及时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D.可以解除合同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