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购置了一辆帕萨特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张因经常乘坐他人及张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后张某因病住院,小张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张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张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题目
张某购置了一辆帕萨特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张因经常乘坐他人及张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后张某因病住院,小张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张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张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张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张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张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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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2005年8月李某从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时还款。张某认为虽然李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汽车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防万一,张某要求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2005年9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2006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翻车,车辆遭到严重损坏,几乎报废,李某也身受重伤。得知事故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认为该车的事故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尽管该车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车辆并非张某所有或使用,张某对于车辆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退还李某所交的保费,不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次交涉未果,张某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

请分析以下问题:

1、本案中,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2、如果车辆毁损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参考答案:

张某作为债权人,抵押车辆是否完好关系到抵押权能否实现,最终决定债权能否得到清偿,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张某对车辆拥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或李某的原因损毁,张某的抵押权随之消灭,但对保险车辆拥有保险利益,有权向保险公司赔偿。
抵押车辆的灭失系第三人原因所致,并且李某对第三人享有赔偿金请求权。根据《担保法》第五十八的规定,张某的抵押权移至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金上,对该损害赔偿金可优先受偿,张某的抵押权并没有灭失,这种情况下,张某对投保车辆是没有保险利益的,出险后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2题:

张某2006年3月购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当年的车辆损失险,6月1日张某驾车出去旅游时和李某驾驶的红旗轿车相撞,奥迪车完全报废,经调查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若张某和李某是朋友,且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张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对李某行使代位求偿权

B.若张某和李某素不相识,且保险公司赔偿张某的损失前,张某放弃了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C.若张某和李某是朋友,且保险公司赔偿张某的损失后,张某放弃了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则保险公司有权请求张某返还赔偿的保险金

D.若李某是张某的妻子,且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张某的损失,则保险公司不可对李某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C
 【考点】保险赔偿、代位求偿权
    【解析】《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47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48条规定: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所以C选项正确

第3题:

张某购置了一辆帕萨特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张因经常乘坐他人及张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后张某因病住院,小张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张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张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张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张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张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参考答案:AD

第4题:

张某为自己的小汽车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邻居李某倒车时不小心撞到了张某的车,致使其损失2万元。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应要求李某赔偿,在李某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B.张某可以放弃对李某的赔偿请求权,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C.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了1万元,张某仍可要求李某赔偿1万元
D.如果李某已经赔偿给张某2万元,张某仍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答案:C
解析:
选项A:张某可以要求李某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选项B: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选项D:被保险人所得赔偿,不得超过其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收益,所以李某赔偿了2万元之后就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了。

第5题:

方某于2010年6月18日购置了一辆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34万元。其子小方因经常乘坐他人及方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8月20日,方某因病住院,小方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方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方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方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方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D
根据《保险法》第61—62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本案中第三人小方是被保险人方某的家庭成员,且小方造成保险事故不是出于故意,故保险人不得对小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6题:

王某将车借给朋友张某,张某以王某欠款为由,将车辆据为己有并失去联系,王某为该车投保了车损险、盗抢险,保险公司对王某车辆损失是否赔付?


参考答案:不赔付,盗抢险条款约定“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为责任免除。?

第7题:

张某找到其朋友李某,想借用李某的汽车。李某明知张某驾驶技术不佳,还是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借给了他。张某驾驶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李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那么,对于王某的损失

A.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B.因张某技术不佳,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C.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第8题:

2006年1月18日陈某购置了一辆桑塔纳“时代超人”型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陈因经常乘坐他人及陈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3月20日,陈某有病住进医院,小陈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陈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陈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陈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陈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陈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陈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D
  【考点】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及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解析】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情形可归纳为:《保险法》第17条第3、4款的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法》第28条第2、3款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65条第1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37条的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保险合同成立前,被保险人已知保险标的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标的因其性质或者瑕疵或者因其自然损耗而发生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题中的保险事故由第三人造成,故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形,陈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A正确,B不正确。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后,享有代位求偿权,其规范意旨即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获得双重补偿,违背保险分散风险的宗旨。但是,如果保险事故是由被保险人的亲属或家庭成员引起的,则按照我国的传统观念,被保险人一般不会要求其赔偿,从而不会产生获得双重补偿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例外。《保险法》第47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45条第l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在本题中,保险公司无代位求偿权,故C不正确,D正确。
    【说明】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复习时熟练掌握

第9题:

1997年1月18日陈某购置一了辆桑塔纳“时代超人”型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陈因经常乘坐他人及陈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3月20日,陈某有病住进医院,小陈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陈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有关陈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陈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陈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小陈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答案:AD

第10题:

张某16周岁的儿子小张职高毕业后参加工作,张某为小张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为张某的妻子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不能为小张投保
B:张某不能指定受益人
C:张某指定李某为受益人,应征得小张的同意
D:张某有权自行指定受益人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小张虽然只有16周岁,但是已经以劳动收入作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所以小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指定受益人,所以B项不正确,被保险人小张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人张某指定受益人必须经小张的同意,所以C项正确,D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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