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符合的要求之一是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 )
第2题:
证券公司已申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尚在审核期间时,暂不受理其设立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 )
第3题:
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事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
第4题:
证券公司已申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尚在审核期间或者已核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开始运作之前,可以受理其设立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 ( )
第5题: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证券公司是否受理其申请。( )
第6题: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
第7题: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报经证券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 )
第8题: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备案材料或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至少一份为原件),其中报送中国证监会一份,报送证券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三份。 ( )
第9题: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拟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规性和申报材料的( )出具法律意见。 A.真实性 B.准确性 C.完整性 D.可行性
第10题: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请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 A.申请书 B.计划说明书 C.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文本 D.推广方案及推广代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