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

题目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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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住所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和香港都有财产.在与香港公司乙的一起纠纷中,甲乙两公司共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经该法院审理甲公司败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绝履行该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同时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该判决的申请

B.乙公司可以同时向上海中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C.如果乙公司到内地申请执行该判决,经法院审查该案件,内地法院有专属管辖权,则对之不予认可和执行

D.如果该判决在上海中院申请得到了认可和执行,甲公司对之不服,可以向上海高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C
81.答案:B、C 考点:《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讲解: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故A项错误。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故B项正确;根据执行地的法律,执行地法院对该案享有专属管辖权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故C项正确。当事人对是否认可和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不能提出上诉,故D项错误。

第2题:

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被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损失10万元。该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完毕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销。下列说法哪一个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回转

B甲公司有权在原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撤销判决

C甲公司无权直接要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C

第3题:

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甲到期没有付款,乙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甲没有履行该协议。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

B.乙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C.该执行已经终结

D.乙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B

第4题: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正确答案:D
[考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被解除后管辖协议仍有效,A项错误。
同法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应当选择其中一省的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B选项错误。
同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法院费用。因此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应当按规定交纳执行费用。C选项错误。
同法第6条第2款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故D项正确。

第5题: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D

随题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民事诉讼。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15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法院费用。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6条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告、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D

第7题: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A

  【考点】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错误。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判决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据此可知,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二年内提出。

 

第8题:

深圳甲公司与珠海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10万元财产,执行完毕后,乙公司找到了新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撤销了原审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于再审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已经执行完毕的乙公司的10万元财产,发生执行回转。

B.执行回转无需重新立案,直接由原执行机构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

C.执行回转过程时,已经执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D.在执行回转的过程中,甲公司生意亏损,经乙公司同意,并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对簿公堂。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30万元。乙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对乙公司的机器设备实行扣押并拍卖。此时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作为执行标的物的机器设备已经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次日由乙公司转让于他。经查,丙公司所言情况属实。则人民法院应当:( )

A.裁定中止执行

B.判决机器设备为丙公司所有

C.裁定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转让行为无效

D.裁定驳回丙公司的执行异议


正确答案:CD
CD。因为转让行为发生在判决生效后,是恶意的,因而认定其无效。对于案外人的异议理由,经审查认为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而如果审查认为其成立的,则应中止执行。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D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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