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在受审期间,甲交代出曾因生活琐事与邻居乙发生纠纷,继而双方进行殴打。甲打不过乙,被乙按在地上揍了一顿。甲对此事怀恨在心,暗下决心要杀死乙。一次和朋友彭某喝酒,甲对彭某说,准备下个月某个时候将乙杀死。

题目
甲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在受审期间,甲交代出曾因生活琐事与邻居乙发生纠纷,继而双方进行殴打。甲打不过乙,被乙按在地上揍了一顿。甲对此事怀恨在心,暗下决心要杀死乙。一次和朋友彭某喝酒,甲对彭某说,准备下个月某个时候将乙杀死。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甲只是具有杀死乙的主观意图,他虽然将此意图予以表露,但没有实施任何实现意图的行为,因此,应认定为犯意表示而非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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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第2题:

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甲扬言要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甲打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止


正确答案:C
C【解析】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先防卫,二是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而属于事先防卫。对于事先防卫造成的损害,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3题:

甲某与乙某发生口角后,声称要杀死乙某。乙某怕甲某真的要杀死自己,决定先下手为强,回到家中取出猎枪,埋伏在自家附近,在甲某经过其家门口时,开枪将甲某打死。乙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卫


参考答案:C

第4题:

张某劫持了甲与乙,然后命令甲杀死乙,否则将杀死甲。甲被逼无奈用绳子勒死了乙。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
正当防卫所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A项不正确。而紧急避险则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该案不符合这样一个条件。甲对自己的行为和将要产生的结果是明知的,且付诸了实行。所以,该案应该定罪为故意杀人罪。

第5题:

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夺下甲的刀,并将甲推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随后用刀将甲杀死。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犯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的正当行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进行的防卫,本案中,侵害人甲已经昏迷,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乙还进行所谓的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乙持刀将甲杀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6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第7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杀李某。次日,甲因胃痛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李某。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E.甲与乙共同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E

第8题:

甲、乙两人发生争执,互相殴打。甲身强力壮,几次将乙打倒在地。乙见打不过甲,从地上爬起来,夺路而逃:甲紧迫不舍。乙在无路可逃时;顺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砸在甲的小腿上,造成其骨折。某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 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A
标准答案:A
依据: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见教材第512-519页。
考核目的:掌握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明确其与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的区别。

第9题:

张某等五人劫持了甲与乙,然后命令甲杀死乙,否则将杀死甲。甲被逼无奈用绳子勒死了乙。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
所谓正当防卫,根据《刑法》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的行为并不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而是针对无辜的第三人,故不是正当防卫,A项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本题中侵害他人生命来保护自己生命,并不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所谓过失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本题中行为人故意进行杀人行为,所以不存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D项错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行为人虽然受到了他人胁迫,但是仍然是出于自己的独立行为完成了杀人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故选C项。但是可以考虑其被胁迫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第10题:

张某等5人劫持了甲与乙,然后命令甲杀死乙,否则将杀死甲。甲被逼无奈用绳子勒死了乙。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甲的行为属于避险过当,故而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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