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要件:
(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
(2)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第5题:
简述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和行使的主要内容。
第6题: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 )。
A.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B.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C.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D.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
第7题:
第8题:
试述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使用条件。
(一)代位权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地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效的合同关系;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第9题:
简述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第10题:
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