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法学中价值分析的过程。
法学中的价值分析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它们是价值分析过程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或方面。这两个阶段或方面既相互区分又相互联系,构成了价值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价值认知是以法律这个被认知的客体所蕴含的价值属性为对象的,它要探究特定的法律制度是按照哪一个阶级、阶层的利益标准与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和在社会主体之间分配权利义务的,价值认知的直接目的是如实地观察和描述特定法律制度所包含的价值准则和价值排序。价值评价是从一定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价值准则对特定法律制度的总体或部分进行判断与取舍。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简述卓越绩效模式十一项核心价值观。
第5题:
简述过程模式对目标模式的批判。
(1)在斯滕豪斯看来,把目标模式普遍应用于课程开发,存在两个基本障碍,一是目标模式误解了知识的本质,二是目标模式误解了改善课程实践的过程的本质。
(2)斯滕豪斯认为,对于行为技能的训练来说,目标模式是适用的,它通过分析使要形成的操作行为明晰化,从而促进了训练过程。但对于知识的学习来说,目标模式是不适宜的。
(3)目标模式的实质是通过目标的分析,使教育结果的质量标准形式化,这样做的结果实际上是降低了质量标准。此外,目标模式还有使知识服务于既定目标的工具化的倾向,这是“为了满足目标而使用损害内容的方法”。目标模式通过武断地规定思维界限及对知识中的未决问题武断地限定答案,使学校获得了一种凌驾于学生之上的权威与力量,而教师的角色,则从一个复杂的知识领域中的学生,转变为传授学校认可俄观点的师傅了,这就歪曲了知识的本质。
(4)关于第二种误解,斯滕豪斯认为:目标模式的方法,基本是一种通过使目标明晰化而改善实践的尝试。这种做法在逻辑上是合理的,但却不能改进实践。
略
第6题:
A.目标模式
B.过程模式
C.情境模式
D.批判模式
第7题:
简述回应模式的基本内容与价值。
基本内容:因应模式就是以所有与方案有利害关系或切身利益的人所关心的问题为中心的一种评价。
价值:回应模式不再单纯从理论出发,而是从关心评价结果的各听取人的需要出发。它更适应于一个多元的、复杂的客观世界的现实和处于不同地位、持不同观点的评价听众的需要,它的结果具有相当有弹性和应变性。
略
第8题:
第9题:
简述阶段变化理论中各行为变化过程、实际价值以及此模式的局限性。
行为变化过程
实际价值:是提示健康教育干预工作必须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必须清楚了解对象人群的目标行为的实际情况;并且基于这种了解从处于不同阶段的对象的实际需要出发设计干预措施和方法,即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此模式的局限性:
①对环境的影响作用考虑较少
②是对行为变化的描述性解释,而不是原因性解释。
③实践中各阶段间的划分和相互关系不易明确
略
第10题:
简述过程、过程方法、过程模式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