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凯尔森关于法律规范体系的理论。

题目

试述凯尔森关于法律规范体系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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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法律的定义(凯尔森)


参考答案:

是指法是人行为的一种秩序,一个秩序是由许多规则组成的一个体系,人的行为是法律规则的内容。


第2题:

基本规范(凯尔森)


参考答案:

是指每一个规范效力的理由都是来自另一个更高的规范,一个不能从更高规范中引发其效力的规范,我们就称之为“基本规范”。


第3题:

简述凯尔森的法律秩序的组成。


参考答案:

(1)个别规范。
(2)一般规范。
(3)宪法。
(4)基本规范。


第4题:

《法理学或法律理论》的作者是()。

  • A、边沁
  • B、奥斯丁
  • C、萨尔蒙德
  • D、凯尔森

正确答案:C

第5题:

试述凯尔森关于法律规范体系的理论。


参考答案:凯尔森认为,一个共同体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了一个法律秩序,或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效力是规范的特征,实效是人们实际行为的特征,因此,一个规范的效力来自另一规范,而不是来自事实。凯尔森认为,法律制度并不是由同等层次的并列的规范组成的体系,而是一种由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的等级体系。每一个规范效力的理由都是来自另一个更高的规范,一个不能从更高规范中引发其效力的规范,我们就称之为“基本规范”。凡能从同一个基本规范中追溯其效力的所有规范,组成一个规范体系或秩序。这一基本规范是组成一个体系或秩序的各个不同规范之间的纽带。一个规范是否属于某一规范体系或秩序,标准就是它是否从这一体系或秩序的基本规范中引发出其效力。基本规范是同一法律体系中所有规范的效力的最终渊源,它是这个结构的最高层,要求任何其他规范忠实于宪法的基本规范。宪法为成文法和习惯法确定框架。这两种法律形式又依序为司法、行政和个人行为规定的规则。由于一个规范体系中的所有规范,除基本规范外,都是从一个更高规范中取得效力的,也即由另一规范授权或委托创立的,所以,这些规范也就有高级规范和低级规范之分,根据这一规范而被创立的是低级规范。除了基本规范是最高规范以及处于规范体系最低层次的最低级规范外,其他处于中间层次的规范既是高级规范又是低级规范。这些规范又有一般规范(如立法和习惯法)和个别规范(即法院和行政机关对一般规范的适用,如判决)之分。在凯尔森的规范等级论中,他还认为,大多数法律规范既适用法律又创造法律。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无疑是新的法律,但它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法律,从而也就是适用宪法规定。

第6题:

凯尔森的法律秩序体系包括()

A.个别规范

B.一般规范

C.宪法

D.基本规范

E.技术规范


参考答案:A, B, C, D

第7题:

凯尔森法律规范体系中包括()。

A.个别规范

B.一般规范

C.宪法

D.基本规范

E.技术规范


参考答案:A, B, C, D

第8题:

法律规范(凯尔森)


参考答案:是指意志行为的客观意义,是某个个人或机构的意志的产物,是意志行为创造出来的。

第9题:

凯尔森认为,同一法律体系中所有规范的效力的最终渊源是()。

  • A、宪法
  • B、一般规范
  • C、基本规范
  • D、个别规范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凯尔森的主要著作有()

  • A、《纯粹法学》
  • B、《为权利而斗争》
  • C、《规范的一般理论》
  • D、《法律的道德性》
  • E、《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

正确答案: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