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宗教改革的遗产。

题目

简述宗教改革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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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遗产分割原则。


参考答案:

遗产分割,是继承人之间,按照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分配遗产的行为。遗产分割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原则。由于遗嘱继承、遗赠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因而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和遗赠,即按照遗嘱的指定,分割遗产;遗产有剩余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原则。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4.物尽其用原则。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基点出发,注意充分发挥遗产的实际效用。


第2题:

简述遗产分割的方式。


正确答案:
答:遗产分割的方式包括:
第一,实物分割。当遗产为可分物时,按各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对遗产作实际分割,使各继承人取得其应得部分。
第二,折价分割,适当补偿。当遗产为不可分物或不宜分割时,可由最需要该遗产的继承人取得,当该遗产的价值超出应得遗产份额的,对多得部分由该继承人作价补偿其他继承人。
第三,共有。当遗产既不宜实物分割又无法作价补偿时,由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对该遗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四,变价分割。对不宜进行实物分割和折价、作价的遗产,各继承人也不愿共同继承的,可变卖遗产,按各自应得份额分割价款。

第3题:

简述遗产特征


参考答案:

(1)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只能以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状况来确定其遗产的范围。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的财产不作为遗产。
(2)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遗产在范围上具有限定性。只有在被继承人生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成为遗产。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也不为遗产。
(3)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
(4)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既包括对遗产权利的享有,也包括对遗产义务的承担。但遗产只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而不包括人身权利和人身义


第4题:

简述宗教改革的背景。


答案:
解析:
罗马天主教会是封建主阶级的精神统治工具,它给封建制度披上了神圣的外衣,为封建统治辩护;天主教会也是各国最有势力的封建领主,它拥有天主教世界地产的1/3;教会还是各国的特权组织,成了西欧国家实现政治统一的障碍。
然而天主教会的精神统治早已受到“异端”分子的挑战。天主教会是封建统治的堡垒,当统一的民族国家形成时,世俗君主和人民群众同教会的冲突不可避免。天主教会的腐败和搜刮,引起各阶级阶层的强烈不满,这是16世纪宗教改革爆发的直接原因。

第5题:

简述宗教改革在近代欧洲的历史作用。


参考答案:

宗教改革的实质,是用一种更适合资产阶级需要的基督教代替专门为僧侣阶级谋利益的天主教,而不是反对宗教本身,更不意味着人们在宗教方面更宽容。如果说文艺复兴是从体制外冲击了神权政治的统治基础的话,那么宗教改革实际上是从体制内给了神权政治致命的一击。其历史作用主要有三点:
一是使欧洲基督教意识形态成功的从中古到近代的过渡;
二是实现了政治、经济权力的大转变,促进了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成长和资本主义的发展;
三是为近代欧洲教育的普及和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6题:

简述16世纪“宗教改革”和“对应宗教改革”时期的音乐。


参考答案:

宗教改革时期音乐上最重要的成果是众赞歌,它是路德教会的赞美诗,由马丁•路德领导创作。有些众赞歌是新创作的,另一些是用格里高利圣咏改编而成的,还有一些是用流行的世俗旋律填上宗教的歌词。以单声部的众赞歌为基础的复调创作有复调歌曲风格、经文歌风格、主调和声风格三种形式。
对应宗教改革时期意大利作曲家帕勒斯特里纳的音乐创作被视为“对应宗教改革”的理想在音乐上的实现。他严格遵守特伦特宗教会议后的禁令,作有《马采鲁斯教皇弥撒曲》,既有完美的复调音乐,又把歌词陈述得十分清晰。他的风格集文艺复兴复调之大成,成为后来复调教会音乐的典范。


第7题:

简述埃赫纳吞宗教改革失败原因


参考答案:

1、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为首的旧贵族势力十分强大且根深蒂固;
2、改革者内部的分裂、埃赫那吞的某些举措失误,使原本支持改革的军队、官僚奴隶主离开了改革,从而削弱了改革阵营的力量;
3、人民群众并未从改革中得到好处,相反,他们的负担更为加重,因而也对改革缺乏热情;
4、埃赫那吞的接班人过于软弱,背弃了改革。
5、外部环境逐渐紧张,赫梯的崛起威胁到埃及的政权。埃赫那吞无力解决西亚的紧张局势和亲埃及的统治者的救援,使得埃及的国际威信力下降。


第8题:

简述遗产的分配原则。


参考答案:

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两个以上法定继承人继承时分配遗产的准则。
主要有:
(1)均等原则。即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当均等。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
(2)照顾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照顾。
(3)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4)协商原则。继承人应协商处理遗产分配问题。


第9题:

简述加尔文宗教改革的主要思想。


参考答案:

(1)强调“信仰得救”,《圣经》是信仰的唯一根据,反对教皇制。
(2)“预定论”:
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第一,上帝在创造人类之前,人类的命运早已决定。
第二,人类不能改变上帝的决定,甚至不可能知道上帝的选择。(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
资本家发财致富不是由于剥削而是因为上帝先定的“选民”
(3)加尔文的经济伦理思想支持新兴资产阶级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活动。
例如:天主教会说:“财富使人陷于罪恶,不能自救。”
加尔文则说:“财富是蒙神恩赐的人得到成功的标志”


第10题:

简述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原因、内容和意义。


答案:
解析:
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对西欧其他国家宗教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路德的宗教主张是多年来经常出现的考研题目,考生还应注意闵采尔的主张、加尔文的宗教主张,试着将它们加以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