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题目

简述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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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 )。

A.抵押中的债务人保留对抵押财产的所有权

B.质押中的债务人保持对质押财产的占有权

C.抵押中的债权人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

D.质押中的债权人保留对质押财产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解析:质押与抵押虽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形式,本质上都属于物权担保,但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担保方式,两者有着重要的区别:(1)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2)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3)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4)受偿顺序不同;(5)能否重复设置担保不同;(6)对标的物孳息的收取权不同。

第2题:

试述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质押和抵押虽然都是担保的重要形式,本质上都属于物权担保,但毕竟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担保方式,存在着重要的区别。
(1)质权的标的物和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不同。
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我国法律未规定不动产质权。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以不动产为常见。
(2)标的物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权标的物的占有。这是质押和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3)对标的物保管义务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因而抵押权人没有义务保管标的物;在质押场合,质权人对质物负有善良管理人的义务。
(4)受偿顺序不同。
在质权设立的情况下,一般只能设立一个质押权,因而没有受偿的顺序问题。而一物可以设立数个抵押权,当数个抵押权并存时,有受偿的先后顺序之分。
(5)能否重复设置担保不同。
在抵押担保过程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即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对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也就是说,法律允许抵押权重复设置。而在质押担保中,由于质押合同是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之日起开始生效,因此在实际中不可能在同一质物上重复设置质权。
(6)对标的物孳息的收取权的不同。
在抵押期间,不论抵押物所生的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人无权收取。只有在债务履行期间界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法院依法扣押的情况下,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才有权收取孳息。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依法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第3题:

简述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参考答案:(1)成立与生效条件不同。抵押的成立、生效以书面抵押合同为依据,质押必须待出质人将质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才发生效力。
(2)标的物不同。作为抵押的标的物可以是不动产、动产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及权利,不动产和不动产用益物权不得为质权的标的。
(3)权利公示方法不同。抵押权的公示为登记,质押一般无需登记公示,因为移转占有本身就是一种公示方法。但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办理登记手续。
(4)担保作用不同。抵押以优先受偿效力实现其担保作用,质押除以优先受偿效力为其担保作用外,尚具有留置效力,即由质权人占有、留置标的物,对出质人造成心理压力,促使其及时清偿债务。

第4题:

抵押与质押的显著区别是()。

A.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
B.抵押转移抵押的收益权
C.抵押以一定金额作为保证
D.抵押不涉及具体的财物

答案:A
解析:
2019版教材P31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第5题: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于,质押要登记才生效,抵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f)


答案:错
解析: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第6题:

简述典当与银行贷款和抵押的区别。


正确答案:1.在业务方式上,典当更加灵活多样,原则上有价值的物品都可以典当;2.典当借款手续简便快捷,3.借款用途不一样,典当借款多用于救急,银行贷款多用于生产或消费;4.典当一般期限较短,5.典当一般除收取当今利息外,还按当金一定比例收取综合费。

第7题:

简述动产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标的物方面不同:动产质押以动产为标的;抵押的标的主要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及不动产权利。
(2)抵押权的设立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动产质押权的设立须移转质押物的占有。
(3)抵押多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无须登记;
(4)在抵押中,债权人无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在动产质押中,债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第8题:

简述抵押与质押的共同点?


参考答案:

(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
(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8)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9)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10)无论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对该抵押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11)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
(1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以股票出质设定质押,由于股票市场电子化,股票无须移转占有。
(13)抵押人可用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权利设定抵押;质押人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其他权利设定质押。
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第9题: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于,质押要登记才生效,抵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答案:错
解析: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第10题:

试论述合同担保的方式以及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五种。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的占有权,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与抵押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押的方式不同,抵押不发生物的转移,而质押要先将质押物交付债权人占有。二是押的物品范围不同,抵押物为动产和不动产,财产权利不能用于抵押;质押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动产不能用于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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