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国大革命的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第1题: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特点、以及历史意义。
第2题:
试述五四运动的历史特点和历史意义。
五四运动是在新的时代和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具有以辛亥革命为代表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所不具备的历史特点和历史意义。
(1)五四运动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上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表现了反帝反封建的彻底性,把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线上。
(2)五四运动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了群众,是一场真正的群众性的革命运动。青年学生起了先锋作用,中国工人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在运动后期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3)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了思想和干部上的准备。一方面,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在运动中充分领略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力量,从而促使他们在行动上探索马克思主义与工人阶级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工人阶级进一步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另一方面,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在实际斗争中经受了锻炼,并自觉进行了自身的改造,逐步转变成为马克思主义者。
(4)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开端。五四运动发生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中国革命逐渐成为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五四运动以后,无产阶级逐渐代替资产阶级成为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领导者。
略
第3题:
试述清朝的会审制度及其历史意义。
(1)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英美列强强迫清政府在租界设立的特殊司法审判机关,实际由外国人控制,主要负责华洋混合案件的审理。
(2)租界是英、法、美等国在中国领土上划定的本国势力范围。1845年,英国通过《上海租地章程》(又称《第一次地皮章程》)首先在华设立。此后美、法等各国相继设立。1863年.英美联合将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租界内设工部局和巡捕房,取得了租界内华人违警事件、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判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俄国、英国分别与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进一步扩大了领事裁判权,正式确认外国领事可以参与对中国人的审判。在此基础上,1864年,英国驻上海领事与清政府达成协议,在租界内设立审判机构,名为“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1868年,清政府与英美等国领事签订《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将“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改名为“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按照协议规定,会审公廨管理各国租界内钱债斗殴、窃盗、词讼等案件,凡牵涉有约国洋人必须到案的洋华诉讼,无约国洋人与华人的互相诉讼以及被外国人雇佣和延请的中国人的诉讼,外国领事均有权参加会审。会审公廨的经费由中国政府划拨,名义上是中国的司法机关,但实际上完全被外国领事所把持。会审只是空有其名,审判的主动权也几乎被国领事所控制,中国官员大多是象征性的陪衬。会审公廨起初仅在上海出现,不久,又从上海扩大到厦门等开放口岸。
(3)会审公廨的出现,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和延伸,是晚清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程度不断加深的重要体现。
第4题:
试述改良主义运动的历史意义及其局限性。
第5题:
试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第6题:
第7题:
国民大革命的历史意义及其失败的原因?
第8题:
试述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第9题:
试述大革命的历史意义、失败的原因和教训
第10题:
试述清朝实施地丁合一的背景及其内容,如何评价其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