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11年其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0000元; (2)取得股票转让收益40000元; (3)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 (4)购物中奖获得奖金20000元; (5)受托为某单位做工程设计,历时3个月,共取得工程设计费40000元。 共取得工程设计费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第1题:
中国公民刘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1996年他的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薪金12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1200元
(3)从国外一次职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
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
(4)从国外另单位一次取得工程设计费4000元同时从中拿出1000通过民政局向灾区
捐赠
(5)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
(6)取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2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刘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
(1)雇佣单位支付薪金的应纳税额=[(12000-800)×20%-375]×12=22380(元)
(2)派遗单位支付工资的应纳税额=(1200×10%-25)×12 =1140(元)
(3)刘某实际应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额=[(12000+1200-800)×20%-375]×12=25260
(4)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纳税额=18000×(1-20%)×20%-1800=108
(5)工程设计费疏入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6)刘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5260+1080+5200=31540
第2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08年2月、3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元;
(3)2月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l800元;
(4)2月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设计费共计30000元;
(5)2月取得A种股票股息5000元;
(6)3月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2000元;
(7)3月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50000元;
(8)3月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200元。
要求:请分别计算李某2月和3月份下列各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设计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取得A种股票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9)该个人在境内取得两处所得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l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 5 125 4 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l00000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l00000的部分 45 15375
第3题:
第4题:
中国公民刘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06年他的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薪金12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1200元:
(3)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
(4)从国内另一单位一次取得工程设计费30000元。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刘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第5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一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01年他的收入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薪金1200元。
(3)从国外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4000元。
(4)从国内另一单位取得工程设计费30000元,从中拿出3000元通过青少年基金会捐赠给灾区学龄儿童。
请根据以上资料结合个人所得税条例规定回答下列 86~90 有关问题。
第 86 题 李某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为( )元。
A.4000
B.800
C.3200
D.1600
第6题:
A.2000元
B.4000元
C.2400元
D.400元
第7题:
中国公民王某2008年全年收入情况如下(本题的住房转让收入除考虑营业税外,均不考虑其他税费的影响):
(1)每月工资收入2380元,于2008年12月份取得全年奖金l2000元(不含税)。
(2)4月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3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9000元通过市民政局捐赠给受灾地区。
(3)2008年4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
(4)2008年6月按照有关房改政策,以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套房改住房,其建造成本为10万元。将2008年l2月受赠的-套住房出售,售价20万元,原受赠时缴纳有关税费0.6万元,出售时支付有关费用0.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王某2008年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2008年设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2008年在A国的各项收入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2008年住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1)全年正常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380-1600)×10%-25]×2+(2380—2000)×5%×10=296(元)
不含税的全年奖金所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按照12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则含税的全年奖金
=(12000—25)÷(1-10%)=13305.56(元)
再按照12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108.8元,仍然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应纳税额=13305.56×10%-25=1305.56(元)
合计应纳税额=296+1305.56=1601.56(元)
(2)设计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未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②税前可扣除的捐赠限额=24000×30%=7200(元),实际捐赠额为9000元,税前 准予扣除7200元
③扣除捐赠额后,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7200)×20%=3360(元)
(3)境外收入应在我国补税:[20000×(1—20%)×20%+1400×20%]-(3000+300)=180(元)
(4)以低于建造成本的价格购买房改房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受赠房产应纳个人所得税=(20-20×5%-0.6-0.1)×20%=3.66(万元)
第8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市股份公司的普通职员,假定2006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60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24000元(不含税);
(2)假定6月4日将拥有的48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每股行权价10元(当日市场收盘价 14元),该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为18个月;
(3)从A国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折合人民币40000元,还从A国获得税前稿酬20000元人民币,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境外已纳税款折合人民币14000元。
(4)取得翻译收入20000元,从中先后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
(5)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
稿费1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00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合计金额:
(1)计算李某工资和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计算李某行使股票期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3)计算李某境外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额;
(4)计算李某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李某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第9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职员,2008年其收人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2200元。
(3)在A国出版自传体小说取得稿费收入20000元,在B国取得该小说的版权收入50000元,同时在B国取得劳务收入30000元,上述收入已经分别按照A国、B国的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7400元和6000元。
(4)2008年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设计费,每次10000元,共计30000元。
(5)转让所持有的原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分给他的以股份形式拥有的企业量化资产,取得转让所得40000元,该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共支付有关费用20000元。
(6)8月雇佣单位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2400元。
(7)6月与某房地产企业签订合同,购买其商业房,市场价格为30万元,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20万元,但自7月份开始的未来两年内,商业房无偿提供给房地产企业对外出租。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 85~90 问题:
第 85 题 雇佣单位全年支付工资、薪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元。
A.20414
B.23050
C.21040
D.20140
第10题:
中国公民温先生任职于境内某市N公司,同时还在K公司担任董事,2010年个人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18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5000元;12月份从N公司取得业绩奖励50000元,从K公司取得董事费20000元。
(2)应邀到C国某大学举行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14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100元;从C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100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7000元。
(3)将解禁的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1~4问题:
2010年温先生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2175
B.33500
C.40875
D.45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