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一)
背景资料:A、B两家施工企业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一铁路工程的投标,并签订了联合体协议。A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标后,A、B两家企业分别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A、B两家企业分别就中标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责任。建设 工程教 育 网提供
工程开工后,由于工期紧张,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给仅具有劳务承包资质C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将全部工程交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D企业组
织施工;B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并同意D企业组建的工程项目部以B企业名义对外接洽,包括对外签订各类购货合同。
工程结算时,一供货商因D企业拖欠货款将B企业诉至法院。B企业认为自己不应成为被诉主体。
问题:
1.指出发包方和A、B两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的违规之处。
2.指出A、B两家企业分别将工程交给C、D企业组织施工的违规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D企业的供货商是否可以起诉8企业?供货商是否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为什么?
1.(共4分)
发包方与两个承包企业未按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签订一个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合同,而是与A、B两家企业分别签订两个合同。
2.(共12分)
(1)A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3分)。理由是: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C企业组织施工(3分)。
(2)B企业的行为属转包行为(3分)。理由是:B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而是将全部工程交由D企业施工,只收取管理费(3分)。
3.(共4分)
供货商可以起诉B企业,也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2分)。因为B企业应是承包合同主体,D企业是以B企业名义从事工程施工活动(2分)。
第2题:
指出A、B两家企业分别将工程交给C、D企业组织施工的违规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第3题:
甲、乙、丙、丁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甲、乙为国有企业,丙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丁为外国企业。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依次为30%、30%、 10%、30%。该合营企业股东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依法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有( )。
A.甲将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乙
B.甲将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丙
C.甲、乙分别将全部出资额转让给丁
D.甲将出资额转让给该合营企业股东以外的另一国有企业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2009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2年,由丙企业和丁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丙、丁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10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丙、丁企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企业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丁企业则认为自己与丙企业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经查,丁企业对自己的债务人戊企业享有4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返还。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丙企业、丁企业和戊企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丙企业、丁企业承担责任,由戊企业代替丁企业向自己偿还40万元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提出的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企业提出自己对乙银行的保证责任只需要承担40%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戊企业代替丁企业偿还4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第7题:
就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的事项,甲、乙、丙、丁四人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第8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有以下内容:()甲以劳务出资;乙丙以现金出资;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2)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 要求:简述上述合伙协议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协议中了以房产使用权出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其房产产权不属于合伙企业,不符合出资条件。
协议中关于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督检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