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如何理解法的社会阶级本质?
法的本质指法的根本性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法的综合。法的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规定法的阶级属性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表明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社会阶级本质潜藏在各种法的现象背后及深处,只有认真分析和研究各种法的现象,才能真正认清法的社会阶级本质。法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采取的一种行为措施,是某种意志的体现。法既不反映超然于社会之外的神的意志,也不反映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而是反映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法的社会阶级本质有其特点:法体现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是统治阶级个别成员利益的一种抽象;法的各种规定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第2题:
如何理解知识与智力的关系?
一定科学知识的获得是智力发展的基础与前捉,而智力的发展又能加快知识获得的进程。但二者也互相区别。知识获得与智力发展又有不可替代的关系,智力发展除受知识学习的影响之外,还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同时,知识的学习也并不只有发展智力的意义,并不必然会带来智力的同步发展。知识学习只有在它能够充当提高心智发展的条件时,才能构成智力发展的积极因素。
第3题:
如何理解预测与公安决策的关系?
1、预测是公安决策科学化的前提。一个高明的决策,特别是对公安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对策,必须建立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通过预测,可以为决策提供多种可行的方案,从而在认识和掌握了事物客观规律的条件下进行决策。
2、预测是以服务于公安决策为目的。预测的目的是为了使决策能够取得理想的结果。
3、预测是贯穿于公安决策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活动。预测是决策者在进行抉择之前需要进行的许多准备工作中最重在的活动之一,从广义上说,它是决策活动的一个部分。它在决策活动中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
第4题:
如何理解国家的本质与职能?
第5题:
如何理解我国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第6题: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继承性与阶级性?
①创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摧毁旧法统。旧的法律制度体现了旧的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在旧的法律制度内,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不可能得以充分实现,对旧法体系的保存,就等于承认和肯定被推翻的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合法性。
②社会主义法同样也具有继承性,它也有必要继承以往的一切优秀法律文化成果。
③社会主义法律要坚决摒弃旧法中压迫劳动人民的社会政治内容,而对专门法律内容则可以选择地批判继承,对旧法的社会政治内容中包含的一些民主性、进步性、科学性的合理成分,尤其是广大劳动人民经过长期斗争所争取的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及相应的法律措施,不能简单地抛弃,而应批判的吸收。
④社会主义法的继承性与其阶级性并不矛盾。在分析法的阶级性和法的继承性的关系时,要首先认清法的阶级本质,在此基础上才能使对旧的法律制度的批判和继承取得良好效果。但不能以阶级内容的对立而否定继承的必要性,拒绝吸收旧法中的合理、进步成分。
第7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理解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
第8题: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
A.国家的民族关系
B.国家的阶级关系
C.国家部分与部分的关系
D.国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9题:
如何全面理解国家的本质?国体和政体的相互关系?
第10题:
如何理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关系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