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29岁,机关公务员。张先生与女友在一次会议上相识,至今已

题目

张先生,29岁,机关公务员。张先生与女友在一次会议上相识,至今已经来往一年有余。女友在银行工作,环境和收入都不错,人也文静大方,说不出有什么不好。但张先生总觉得两人关系平平淡淡,似乎少了些什么,可究竟少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最近女友多次提到结婚的问题,说家里催得紧,而且结婚用房,是租还是买,也要有个计划。张先生听了心里很烦,再看女友,忽然觉得她很俗,很会算计。于是,对女友言语中就多少有些不屑,女友也生气了,认为他没有诚意。有一次两人都在气头上,女友甚至说,与其这样不明不白地拖着,不如就此分手。可要是分手,他又觉得不忍和不仁不义,何况女友说的也没有大错。为此张先生寝食不宁,工作时也很难专心,特来咨询。求助者觉得两人关系“少了些什么”,按照美国心理学家斯滕伯格的分析,应该是()。

  • A、亲密
  • B、激情
  • C、承诺
  • D、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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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两年前,张先生离婚后与儿子一起生活,他心灰意冷,多次拒绝朋友为其介绍女友,忙于生意的他很少有时间与上初二的儿子在一起,父子俩偶尔在一起时,他总是教训儿子,儿子却不买账。为帮助张先生重树自信,改善与儿子的关系,社会工作者对张先生进行了辅导。在结案会谈中,张先生表达了对能否处理好与儿子的关系以及重建新生活的担忧,社会工作者回应道:“两个月来您一直在努力,而且已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我真为您高兴。儿子现在开始愿意与您交流了,交往的新女友与您儿子的关系也不错。继续坚持下去,相信您有能力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时,您还可以来找我。”社会工作者这样做的目的在于( )。

A.通过指明和强调张先生的进步来增强其自信

B.通过指明和强调张先生仍存在的问题来督促他改变

C.鼓励张先生保持在助人过程中取得的进步

D.鼓励张先生保持与女友的关系

E.鼓励张先生自己独立解决问题


正确答案:ACE
结案时需要巩固服务对象已有的改变,确保服务对象在社会工作助人过程中获得的经验能够巩固下来,并用于日常生活中。社会工作者要通过指明和强调服务对象自己取得的成绩来努力增进他们的自信,社会工作者应鼓励服务对象自己独立解决问题,并肯定他们有能力这样做。
【命题点拨】本题考查的是结案阶段巩固已有改变需要的方法,考生需要掌握结案阶段的主要任务。

第2题: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正确答案:A

第3题:

问:一房二卖应怎么办? 2008年3月6日,张先生与刘女士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张先生购买刘女士一套房,价格为25万。张先生先交购房定金2万元,剩下余款在房屋过户后一次性付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合同规定,否则将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合同签订后张先生付了购房定金2万元,并多次要求刘女士履行合同。但是2008年3月10日,刘女士却电话通知张先生,表示房屋不卖给张先生了。3月18日,刘女士将该房屋卖与他人,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此,张先生是否有权主张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张先生和刘女士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签订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均应依该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张先生已按合同的规定向刘女士履行了交付定金的义务,刘女士在双方签订合同,并收到张先生的定金后拒绝履行该合同,且将双方约定买卖的房屋卖与他人,其行为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因此,张先生虽与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张先生还不能获得所有权。在刘女士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张先生就无法再主张取得该房的所有权。但《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张先生可以要求刘女士双倍返还定金,这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4题:

今年5月,张先生与唐小姐结婚后,张先生为唐小姐购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人身保险,受益人未定,张先生、唐小姐的父母均健在,两人未有小孩。则张先生为唐小姐购买的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包括(  )。

A.唐小姐
B.张先生、唐小姐的父母
C.张先生的父母
D.唐小姐、张先生的父母

答案:B
解析:
受益人具有以下法律地位和特征:①受益人应当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②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③受益人如未指定,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为受益人;④受益人无偿享受保险利益;⑤受益人权利的行使时间必须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⑥如果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其受益权即被剥夺;⑦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归受益人独立享有,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本题中张先生为唐小姐购买的人身保险受益人未定,则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有张先生(配偶)和唐小姐的父母。

第5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小青从小由张先生和郑女士夫妇教育抚养长大,则小青对张先生的遗产()。
A:有继承权
B:无继承权
C:可有可无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6题:

张先生,公务员,40岁,家庭月收入7500元,计划买房。需要贷款300000元。假设其贷款利息率为6%,张先生希望15年还清贷款。

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间,张先生应该选择( )。

A.等额本盘还款法

B.等额本息还款法

C.任意选择

D.在两种还款方式下,张先生都负担太重,应当延长还款期限


正确答案:B

第7题:

张先生是某公司高管,2019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40万元,张先生在该企业工作了20年,(当地年平均工资为10万元)张先生应当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A、37480元

B、68080元

C、7480元

D、10000元


正确答案:C解析:年平均工资3倍=10万×3=30万元部分免税,超过部分按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00-300000)×10%-2520=7480元。

第8题:

2009年10月中国公民张先生与原任职单位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元,张先生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共计20个月。张先生的月工资1800元。2009年10月张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6500

B.8845

C.8875

D.8905


正确答案:B
解析: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0000÷20+1800-2000=2800(元),税率为15%,扣除数为125
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1800-2000)×15%-125=8845(元)

第9题:

张先生为唐小姐购买的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包括( )。

A.唐小姐
B.张先生、唐小姐的父母
C.张先生的父母
D.唐小姐、张先生的父母

答案:B
解析:

第10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公务员,40岁,家庭月收入7500元,计划买房。需要贷款300000元。假设其贷款利息率为6%,张先生希望15年还清贷款。根据案例回答34~42题。

如果张先生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其每月应还款额为()元。
A:2631.57
B:2531.57
C:2431.57
D:2331.57

答案:B
解析:
等额本息还款法适用于收人处于稳定状态的家庭,如公务员、教师等。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还款操作相对简单,等额支付月供也方便贷款人合理安排每月收支。


张先生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其每月应还款额=300000*(6%/12)*(1+6%/12)180/[(1+6%/12)180-1]=2531.57(元)。


张先生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其第一个月应还款额=300000/180+(300000-0)*(6%/12)=3166.67(元)。


张先生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其最后一个月的应还款额=300000/180+(300000-298333.33)*(6%/12)=1675(元)。


在等额本息还款的情况下,张先生总共需要支付的利息=2531.57*180-300000=155682.7(元)。


在等额本金还款的情况下,张先生总共需要支付的利息计算如下:[(300000-0)+(300000-300000/180*1)+(300000-300000/180*2)+…+(300000-300000/180*179)]*(6%/12)=115750(元)。


第一月应归还利息计算:300000*6%/12=1500(元)。第一月已归还本金计算:2531.57-1500=1031.57。第一月未归还本金计算:300000-1041.57=298968.43(元)。以后每月计算应归还利息均以上月未归还的本金作为计算基础。最终计算5年以后(即第60次分期付款后)总的利息支付为59922.00(元)。


第一月应归还利息计算:300000*6%/12=1500(元)。第一月已归还本金计算:2531.57-1500=1031.57。第一月未归还本金计算:300000-1031.57=298968.43(元)。以后每月计算已经归还本金均以上月未归还的本金作为计算基础。最终计算5年以后(即第60次分期付款后)总的本金支付为71973.00(元)。


A项,在等额本金还款的情况下,第61次的月还款额中的利息=(300000-71973)*6%/12=114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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