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瓜农分别拉了一车西瓜进城售卖,5小时后,甲卖出了1/3,乙卖

题目

甲乙瓜农分别拉了一车西瓜进城售卖,5小时后,甲卖出了1/3,乙卖出了1/4,此时清点剩余西瓜,发现两人剩余数量比为9∶7,甲比乙多120个,则甲乙进城时的西瓜总数为()个。

  • A、1350
  • B、1360
  • C、1370
  • D、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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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各项中,发生指示交付的是( )。

A.甲将水牛卖与乙,在乙付款的同时将水牛交给乙

B.甲将出租给乙的一台设备卖与丙,约定乙直接向丙交付该设备

C.甲借用乙的水稻收割机,后甲乙商量将该收割机卖与甲

D.甲将照相机卖与乙,但甲近日要去云南旅游,于是与乙商量再借用该照相机一周再交给乙


正确答案:B
指示交付,即当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让与人以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现实的交付。此题中只有B项符合指示交付。

第2题:

甲故意将市场价格一百元的A画为一千元卖予乙。对此行为甲乙均享有撤销权,可主张撤销该买卖行为。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安心百分百的件数计入规则为:( )

A. 4-12月新人:卖1计1

B. 普通业务员:每月卖3计1

C. 钻石/绩优:每月卖N计1(N大于等于3)

D. 全员:每月卖1计1,卖N计N


正确答案:D

第4题:

卖意识不清的妇女能构成拐卖妇女罪吗

甲在乙的介绍下,将两个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识的妇女卖与他人做老婆,乙从中分得介绍费,请问如何处理甲、乙的行为。


您好!
构成犯罪的,一下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希望对您有帮助!

拐骗精神病妇女 构成拐卖妇女罪
来源:邕宁区人民法院    作者:青彦达    时间:2007-08-24

    黄秀连拐卖精神病妇女,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秀连系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人。事前,黄秀连受两名男子(负案在逃)支使,打算以给妇女“介绍”对象为名,拐骗妇女。2005年11月5日,黄秀连伙同该两名男子来到广西田林县,对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妇女进行诱骗,然后将该妇女拐骗到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单身老汉李某为妻,从中分得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秀连与他人共同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鉴于其是受人支使参与犯罪,属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给予减轻处罚。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理评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是侵犯妇女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是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出卖被拐卖的妇女的目的才构成犯罪。只要是基于出卖的目的而拐骗妇女,即使没有卖成,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就被查获,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现实生活中,借介绍婚姻索取钱财的违法行为,与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容易模糊。这两种行为都有以营利为目的,但区别这两种行为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有无诱骗、胁迫手段。

    本案黄秀连与他人合伙,基于出卖妇女的目的,明知妇女患有精神病而进行拐骗,其行为是利用精神病妇女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和不能表达真实意思,处于不能或者不知反抗的状态下进行拐骗,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其行为已经不是借介绍婚姻索取钱财的违法行为,而是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故法院根据黄秀连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作出了有罪判决。

    (本文中当事人姓名为真名)


拐骗精神病妇女 构成拐卖妇女罪
来源:邕宁区人民法院    作者:青彦达    时间:2007-08-24

    黄秀连拐卖精神病妇女,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秀连系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人。事前,黄秀连受两名男子(负案在逃)支使,打算以给妇女“介绍”对象为名,拐骗妇女。2005年11月5日,黄秀连伙同该两名男子来到广西田林县,对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妇女进行诱骗,然后将该妇女拐骗到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单身老汉李某为妻,从中分得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秀连与他人共同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鉴于其是受人支使参与犯罪,属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给予减轻处罚。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理评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是侵犯妇女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是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出卖被拐卖的妇女的目的才构成犯罪。只要是基于出卖的目的而拐骗妇女,即使没有卖成,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就被查获,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现实生活中,借介绍婚姻索取钱财的违法行为,与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容易模糊。这两种行为都有以营利为目的,但区别这两种行为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有无诱骗、胁迫手段。

    本案黄秀连与他人合伙,基于出卖妇女的目的,明知妇女患有精神病而进行拐骗,其行为是利用精神病妇女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和不能表达真实意思,处于不能或者不知反抗的状态下进行拐骗,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其行为已经不是借介绍婚姻索取钱财的违法行为,而是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故法院根据黄秀连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作出了有罪判决。

    (本文中当事人姓名为真名)


不能因为这两个妇女当时意识表达不清而不构成拐卖妇女罪,这不是拐卖妇女罪不成立的要件,甲、乙应以拐卖妇女罪共同论处。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第5题:

运来一批西瓜,准备分两类卖,大的每千克0.4元,小的每千克0.3元,这样卖这批西瓜共值290元,如果每千克西瓜降价0.05元,这批西瓜只能卖250元,问:有多少千克大西瓜?( ) A.400 B.500 C.600 D.800


正确答案:B
这批西瓜总共有(290—250)÷0.05=800(千克)。设有大西瓜2千克,则有0.4x+0.3×(800-x)=290,解得x=500。因此,大西瓜有500千克。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甲、乙两人卖数量相同的萝卜,甲打算卖1元2个,乙打算卖1元3个。如果甲乙两人一起按2元5个的价格卖掉全部的萝卜,总收入会比预想的少4元钱。问两人共有多少个萝卜?

A420 B120

C360 D240


正确答案:D
设数量为a,则有:a/2+a/3-(2a×2/5)=4,解得a=120,故共有240个萝卜。

第7题:

:甲乙有相同数目的萝卜,其中甲打算卖1元2个,乙打算卖1元3个,后来甲乙一起以2元5个的价钱把萝卜卖了出去,结果比预期的收入少了4元钱。 问:甲乙共有萝卜多少个?( )

A.420

B.120

C.360

D.240


正确答案:D
设数量为 a,则有:a/2+a/3-(2a*2/5)=4,解得a=120,故共有 240 个萝卜。

第8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牛合同。甲将牛交付乙,乙宰杀牛后得牛黄100克,卖后获价款8千元。甲乙就该牛黄款发生争执。依法律规定,牛黄款应归( )。

A.甲所有

B.甲乙平分

C.乙所有

D.甲乙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C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孳息归原物所有人收取。本题中,牛为原物,牛黄为孳息,乙取得了牛的所有权,所以牛黄作为孳息应该归乙所有。故选C。

第9题:

甲将其房屋卖与乙。下列各项中,有关该房屋买卖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手续而无效

B.甲与乙的房屋所有权因未办理登记手续而不发生转移

C.甲乙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后,甲在此期间不得将该房屋卖与他人

D.乙向登记机关提出异议登记的,应在15曰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正确答案:A
《物权法》规定,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即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与该不动产物权的转移是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债权关系,另一是物权关系。

第10题:

甲、乙两人卖数量相同的萝卜,甲打算卖1元2个,乙打算卖1元3个。如果甲乙两人一起按2元5个的价格卖掉全部的萝卜,总收入会比预想的少4元钱。问两人共有多少个萝卜?

A420

B120

C360

D240


正确答案:D
【答案】240。设数量为a,则有:a/2+a/3-(2a×2/5)=4,解得a=120,故共有240个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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