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于2016年9月因病逝世,他生前持有某挂牌公司股份150万股,占总股本的1.5%,他母亲已于2000年去世,父亲尚健在,他与配偶林女士有一子二女,女儿均已成年,儿子尚未成年,现需要办理继承非交易过户业务。假如此财产包含有夫妻共同财产,无人放弃继承权且均分的前提下,王先生儿子能继承()。A、0股B、15万股C、30万股D、50万股

题目

王先生于2016年9月因病逝世,他生前持有某挂牌公司股份150万股,占总股本的1.5%,他母亲已于2000年去世,父亲尚健在,他与配偶林女士有一子二女,女儿均已成年,儿子尚未成年,现需要办理继承非交易过户业务。假如此财产包含有夫妻共同财产,无人放弃继承权且均分的前提下,王先生儿子能继承()。

  • A、0股
  • B、15万股
  • C、30万股
  • D、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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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付某夫妇有一独生女甲,后又收养一子乙。付某生前立一遗嘱,将所有的房屋和现金都由甲继承。乙觉得不公正,心想假如没有甲,那么所有的财产都归自己所有了,于是开车将甲撞死。乙被公安机关抓获,判处死刑。付某连遭打击,也于乙被执行枪决之后不久去世。这时,甲的丈夫和儿子、乙的妻子和女儿都要求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房屋和现金根据遗嘱由甲的儿子代位继承,剩余的遗产由付某的妻子继承 B.所有的遗产均由付某的妻子和甲的儿子继承 C.所有的遗产均由付某的妻子、甲的儿子和乙的女儿共同继承 D.房屋和现金根据遗嘱由甲的儿子代位继承,剩余的财产由付某的妻子和乙的女儿继承


正确答案:B
参见《继承法》第27条、第11条、第7条。本题目中首先是确定遗嘱的效力如何。付某的女儿甲先于付某死亡,那么针对她的遗嘱无效,所以要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分配遗产。其中乙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则丧失继承权,而且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所以选择B。其他项均错误。 

第2题:

王先生有两个儿子。2017年5月,他因与次子发生口角后怒气冲冲离开家,在马路上不幸被车撞倒,生命垂危。在医院抢救时,王先生考虑到自己情况危急,当着两个儿子和三名护士的面交代:“我死后的全部财产留给大儿子”。后王先生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王先生的两子就次子能否继承遗产的问题发生纠纷。关于其次子继承权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次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王先生口头遗嘱交代遗产由长子继承
B.次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王先生无权立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
C.次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王先生所立遗嘱无效
D.次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王先生与次子争吵导致王先生发生车祸

答案:A
解析: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制作方便、简单,但容易被篡改、伪造,故通常加以一定的限制。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题干中王先生在立完口遗嘱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故其所立口头遗嘱有效,次子无权继承。

第3题:

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

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

B.她的公婆

C.她的妹妹

D.她的儿子


参考答案:C

第4题:

老人赵某75岁,有二女一子,均已成年并有正常收入。因赵某传统思想严重,故自书遗嘱一份,言明其去世后将其积蓄20万元全部由儿子继承。遗嘱上有赵某的亲笔签名及日期。这份遗嘱()。

  • A、无见证人见证,且其两个女儿也不知情,无效
  • B、未经公证,无效
  • C、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 D、体现遗嘱人的自由意志,有效

正确答案:D

第5题:

老张去世,留下他的妻子照顾10岁的女儿,他还有两个兄弟,关于他遗产的继承叙述正确的是()。

A.妻子和两个兄弟都可继承,妻子继承一半,两兄弟各继承四分之一
B.妻子、女儿和两个兄弟都可继承,且继承份额相同
C.妻子、女儿继承,女儿的继承份额可酌情增加
D.因为女儿未成年,妻子是女儿的监护人,因此由妻子继承所有遗产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1)若死者有遗嘱,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4)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题中老张的财产应由妻子和女儿继承,因女儿尚未成年,属于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因此份额可酌情增加,妻子作为女儿的监护人可以替女儿管理财产,但不能支配女儿的财产,除非是在对女儿有利的前提下。

第6题:

退休职工老张育有两个儿子,他曾立下遗嘱,死后财产由两个儿子均分。过了几年,老张中风瘫痪,卧床不起,大儿子一直在身旁照顾,而小儿子却对老张不闻不问。后来,老张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考虑到自己情况危急,他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交待,自己死后的全部财产都归大儿子所有。后抢救无效,老张死亡。关于老张的小儿子的继承权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口头交待遗产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B.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老张无权立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
C.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在危急情况下的口头交待无效,应以以前的遗嘱为准
D.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未对老张尽赡养义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老张经抢救无效死亡,故他在危急时刻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第7题: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8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的遗产。此时儿媳提出李某生前遗嘱无效,生成她和李某的孙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所涉及的继承关系包括()。

Ⅰ.代位继承

Ⅱ.遗嘱继承

Ⅲ.法定继承

Ⅳ.遗赠

A、Ⅰ、Ⅱ、Ⅲ
B、Ⅰ、Ⅲ
C、Ⅰ、Ⅱ
D、Ⅲ、Ⅳ

答案:A
解析:
A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8题:

某客户想办理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他了解到( )不是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原因。

A.继承

B.出借

C.赠与

D.破产支付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客户想办理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他了解到()不是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原因。

A:继承
B:出借
C:赠与
D:破产支付

答案:B
解析:

第10题:

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

  • 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
  • B、她的公婆
  • C、她的妹妹
  • D、她的儿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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