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请李某为公司总经理,

题目

甲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请李某为公司总经理,李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A、主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 B、制定甲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 C、聘任王某为公司财务总监
  • D、组织并实施甲公司2017年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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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个人或企业中,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甲公司监事张某之子

B.甲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某

C.甲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

D.持有甲公司8%表决权资本的刘某控股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C
主要投资者个人和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因此选项“A和B”不正确;甲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属于“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关联方关系;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因此,选项“D”不具有关联方关系。 

第2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第3题:

3﹒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1)选项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股东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应先找“监事会”;在本题中,李某拟起诉经理张某,应先书面向甲公司监事会提出请求;(2)选项CD: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第4题:

(2017年)某大型建筑集团下属有甲、乙两家公司。甲公司总经理为李某、常务副总经理为王某、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孙某、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张某。因工作需要,李某被派往乙公司任职,该集团任命常务副总经理王某负责甲公司日常全面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甲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 )

A. 李某
B. 王某
C. 孙某
D. 张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5题:

某大型建筑集团下属有甲、乙两家公司。甲公司总经理为李某、常务副总经理王某、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孙某、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张某。因工作需要,李某被派往乙公司任职,该集团任命常务副总经理王某负责甲公司日常全部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甲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是()。

A.李某
B.王某
C.孙某
D.张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6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7题:

A,B,C 三家公司组建股份制企业甲,其中A 公司控股甲企业,张某为甲企业的董事长,李某为A 公司的总经理,企业甲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应由( )来保障

A.A 企业
B.李某
C.张某
D.甲企业董事会

答案:D
解析: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谁来保证,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而定,一般来说,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经理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本题甲企业为股份制企业,因此由董事会保障,故本题选择D 选项。

第8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4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 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 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董事会做出解聘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董事会做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董事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本题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本题董事会作出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符合法律规定。

3)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该归公司所有。本题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本题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9题:

甲国有企业收购乙民营生物质发电公司45%的股份,完成收购后,乙公司总经理李某占股比20%,其他小股东合计占股份35%。为强化管理,甲企业派出副总经理王某任乙公司董事长,并组建乙公司董事会。依据《安全生产法》,乙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责任主体是( )。

A.董事长王
B.总经理李某
C.乙公司董事会
D.甲企业董事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体。股份制生产经营单位一般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批准前,应经过董事会下属的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查。

第10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实行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题中,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仅为2人,该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无权直接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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