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或自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转让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1题:
以下哪些属于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实施的自律监管措施?()
第2题:
下列关于自律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不正确的是()。
第3题:
第4题:
实施暂停解除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限售的,全国股转公司()。
第5题:
全国股转公司复核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认为原决定有处理不当的,可以直接变更原决定;变更违规处理决定的,可能会加重对自律监管对象的处理。
第6题:
全国股转公司在办理自律监管事项中,发现相关事项不属于自律监管职责范围的,应当依法移送有权处理单位。
第7题:
最近12个月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合计3次以上,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了纪律处分措施的将不满足进入创新层的条件。
第8题:
以下自律监管措施可以口头或书面通知,无需发送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是()。
第9题:
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纪律处分意向书、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书的,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纪律处分意向书、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第10题:
全国股转公司实施自律监管措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应当向自律监管对象发送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告知其在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提交书面承诺的电子版扫描件和纸质版原件,承诺不再违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