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社会招聘员工,张某前去应聘,双方相互满意即签订了简易的劳动合同,只约定了月薪1200元。 半年后,张某发现B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就向甲公司提出,甲公司称合同未作约定无法为其缴费。张某即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允,双方致诉。 张某有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1题:
2010年4月,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09年9月1日,张某发现甲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因甲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张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无需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C、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 2001年1月1日起算
D、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第2题:
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技术开发合同,甲公司委托张某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张某交付了技术成果,甲公司付清了报酬。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
B.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C.如张某取得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D.如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3题:
张某于2010 年1 月1 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直到2010 年4 月1 日,甲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才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 月1 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1 月1 日~3 月31 日
B、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 月1 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2 月1 日~3 月31 日
C、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D、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公司长期委托张某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后因张某有过错,甲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委托关系,但并未就此事通知乙公司,后张某仍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应对张某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
第7题:
(三)
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甲公司准备和张某再签订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张某则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认为如果张某拒绝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发现张某与甲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为3年。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下列情况下,甲公司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A.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
B.甲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张某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C.张某与甲公司续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
D.甲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8题: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电脑
B.张某和甲公司
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
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
第9题:
第10题:
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电视机购买委托合同,由张某代为购买50台电视机。张某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视机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从乙公司买进50台电视机,总价款25万元,同时张某向乙公司支付4万元定金;由乙公司负责送货,货到张某指定仓库验收后5天内张某结清全部款项。乙公司将50台电视机错发成了60台。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雷暴天气,致使10台电视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张某验收货物时,当即对遭到损坏的10台电视机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电视机交付给甲公司。由于电视机市场低迷,甲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使张某无法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在交货后第10天,张某向乙公司披露了自己与甲公司之间的委托购买合同关系。
【问题】
1.乙公司在知道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委托购买合同关系后,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张某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是否有效?
3.甲公司多收的10台电视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那么电视机毁损、灭失的风险何时发生转移?
5.10台受损电视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1.(1)乙公司能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
(2)《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入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2.(1)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有效。
(2)《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主合同的标的额为25万元,故其定金数额最多为5万元,其订立的4万元的定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有效。
3.(1)甲公司可以拒绝接收,但拒绝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也可以接收,但对多收部分的10台电视机应支付相应的价款。
(2)《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4.(1)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那么电视机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将电视机交付给张某时发生转移。
(2)一般来说,法律对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的观点。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和乙约定了交付地点,不属于对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适用货交第一承运人风险转移的规定。因此,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张某和乙约定的指定地点交付时风险发生转移。
5.(1)10台受损电视机的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2)《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丙公司对该10台受损电视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乙公司尚未将电视机送到指定仓库,即尚未完成交付,所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尚未转移,10台受损电视机的损失仍由出卖方即乙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