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原许可机关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第1题:
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2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第3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20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4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第5题: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2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6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7题:
网络预约车经营期满需要延期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经营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第8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第9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10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终止运营的,应当将相应()交回原许可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