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无故拒载一次记3分;遇危急病人、产妇、孕妇等特殊人群不提供服务的,再追记2分。
第1题:
出租车驾驶员对乘客要一视同仁,不挑客,不无故()乘客。
第2题: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环境保护考核项目占100分。()
第3题:
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无序上访、聚众闹事的,一次记12分。
第4题:
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聘请无《从业资格证》或持无效证件的驾驶员从事经营活动的,记8分。
第5题: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机动车维修企业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提供质量信誉考核材料,且不按要求补正的,其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
第6题:
出租车信誉质量考核办法中,无正当理由拒载时扣20分。
第7题: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进行一次。
第8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应扣()。
第9题:
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在抢险救灾或应急事件中,不服从管理部门调度的,一次记10分。
第10题:
出租车驾驶员对乘客要一视同仁,不挑客,不无故()乘客。